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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5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文章字数:810
  本报讯(记者李小龙)5月6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讨论审议我市有关改革方案。
  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陈俊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豫琦,市委常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武文罡,委员会委员牛克俭、马生龙、薛小毛、陆邦柱、赵晓东等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商洛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商洛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商洛市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商洛市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商洛市区公交车运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
  会议指出,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审视改革、谋划改革、推进改革,彰显出坚定不移将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的信心和决心,为我们深化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开创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持续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力促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全面构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联合监管、信息共享、防范惩治机制,让更多的人了解、热爱、向往商洛优良的生态环境。要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加快实现政务信息联通共用,做到审管分离、无缝对接,确保审批顺畅、监管有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会议要求,要以增强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重点,整合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等领域的执法职能,精简执法层级,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职能交叉问题。要依法有序推进市区公交车运营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公交覆盖面、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