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中院扫黑除恶宣传呈现四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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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候向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商洛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要求,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为扫黑除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领导重视,宣传工作常态化。商洛中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同时抽调4名文字功底强的工作人员组成宣传组,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并下发全市法院,细化宣传工作任务,明确宣传工作方式。
纵深推进,宣传载体多样化。商洛中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推送“扫黑除恶”工作的报道信息,发布扫黑除恶微信6条,微博15条;向中央、省级等主流媒体推送报道信息,两级法院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相关稿件48篇,在《商洛日报》刊发专题报道两篇;印发宣传单1.5万份,在市直和商州区发放9000份;发布扫黑除恶宣传短信3万条;在官方网站开设扫黑除恶专栏两个,并通过法院公告栏公告、LED屏循环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宣传。
多面发力,宣传渠道丰富化。全市两级法院均设立了扫黑除恶专线举报电话,并通过《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和商洛市中院官方微信向社会公布;编印商洛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态》,创办扫黑除恶《半月报》;同时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扫黑除恶案件举报通告,在市区及农村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鼓励、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提供犯罪线索。
紧扣业务,宣传内容特色化。紧密结合法院业务工作,全市两级法院突出法院审理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宣传报道,突出商洛法院集中宣判的六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宣传,涉案2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5年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两级法院多措并举,加强宣传报道,在中省市媒体和官方微博微信集中刊发相关稿件,营造氛围,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将黑恶势力扼杀在摇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