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今明两年金融精准扶贫工作
文章字数:541
新华社北京5月15日电 (记者 吴雨)中国人民银行15日对外发布指导意见,明确今明两年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提出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进一步提升金融体系普惠性,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等要求。
近日,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2020年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加强扶贫再贷款管理,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帮助贫困地区培育特色优势扶贫产业,加大信贷资源投放、网点与服务终端布设,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综合金融服务,认真履行定点帮扶责任。
意见明确,进一步提升金融体系普惠性,优化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继续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健全贫困户信用评价体系,大力发展信用贷款业务。推进贫困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农村金融教育,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意见要求,统筹做好金融扶贫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政策衔接,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水平。推动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政策落实,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分担能力,提高金融扶贫可持续性。
数据显示,截至3月末,全国扶贫再贷款余额1679亿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脱贫人口精准扶贫贷款余额7126亿元,服务贫困人口1938万人;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17万亿元,带动贫困人口797万人次。
近日,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2020年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加强扶贫再贷款管理,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帮助贫困地区培育特色优势扶贫产业,加大信贷资源投放、网点与服务终端布设,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综合金融服务,认真履行定点帮扶责任。
意见明确,进一步提升金融体系普惠性,优化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继续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健全贫困户信用评价体系,大力发展信用贷款业务。推进贫困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农村金融教育,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意见要求,统筹做好金融扶贫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政策衔接,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水平。推动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政策落实,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分担能力,提高金融扶贫可持续性。
数据显示,截至3月末,全国扶贫再贷款余额1679亿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脱贫人口精准扶贫贷款余额7126亿元,服务贫困人口1938万人;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17万亿元,带动贫困人口797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