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开展“带薪羁押带薪服刑”专项治理
文章字数:521
本报讯(唐素缎)洛南县纪委、监委联合检察机关开展严查公职人员“带薪羁押带薪服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专项治理活动。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今年4月20日开始,2020年4月20日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集中清理、总结巩固4个阶段进行。
洛南县纪委、监委与检察机关联合制定了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意见,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以追缴和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为目标,积极督促组织、人社、财政、公安、法院等部门厘清职责,依纪依法依规履行各自职能,形成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监督体系,确保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时、规范处理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公职人员的工资待遇,杜绝“带薪羁押、带薪服刑”问题发生。
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成立了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其他协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活动有效开展。对“处罚文书”抄送及“带薪羁押、带薪服刑”和处分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从严追责问责,严肃处理,对公检法机关办理的公职人员涉嫌犯罪案件强化台账管理,建立常态化、制度化长效机制,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洛南县纪委、监委与检察机关联合制定了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意见,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以追缴和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为目标,积极督促组织、人社、财政、公安、法院等部门厘清职责,依纪依法依规履行各自职能,形成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监督体系,确保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时、规范处理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公职人员的工资待遇,杜绝“带薪羁押、带薪服刑”问题发生。
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成立了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其他协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活动有效开展。对“处罚文书”抄送及“带薪羁押、带薪服刑”和处分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从严追责问责,严肃处理,对公检法机关办理的公职人员涉嫌犯罪案件强化台账管理,建立常态化、制度化长效机制,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