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建立脱贫攻坚﹃四级责任人﹄推进机制
文章字数:844
本报讯(万叶娓)日前,商州区制定区级领导、科级领导、包扶干部和“四支队伍”脱贫攻坚“四级责任人”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当前脱贫攻坚各级责任落得不实、政策掌握不精、帮扶工作不细、督查考核不严、协作配合不力等五方面突出问题。
制定“2225”工作法,保证工作时间。区级领导每周利用不少于2天时间调研推进分管领域和包扶镇办村、包扶贫困户脱贫攻坚工作;科级领导每周利用不少于2天时间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包扶干部每周利用不少于2天时间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四支队伍”每周利用不少于5天时间专门落实脱贫攻坚相关任务。
落实“四级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区级领导、科级领导、包扶干部和“四支队伍”脱贫攻坚“四级责任人”工作责任,深入辖区领域、镇办、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以及贫困户一线调研,聚焦中央反馈问题,“两不愁三保障”和“577”退出标准,调查“光伏、食用菌、劳务、菊芋4+X”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两房建设、政策兑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专题会,研究解决脱贫攻坚工作问题,确保贫困户按期脱贫摘帽。
开展“以考促干”,增强扶贫实效。区上按照分级分类、精准施考、全员施考、学以致用的原则,对“四级责任人”从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标准、扶贫领域作风教育四方面内容,采取单位自考每月开展一次、随机抽考每两月全覆盖一次的方式,组织集中考试,全面提升“精准”能力,切实增强扶贫实效。
建立考核机制,严明奖惩制度。成立区脱贫攻坚督导督查组,实行周报告制度,专职负责“四级责任人”工作法考核工作,将核查考核结果与干部个人和单位年度考核直接挂钩。采取明查暗访、实地检查、入户核查等方式,每周对区级领导、科级领导、包扶干部和“四支队伍”的周工作报告报送情况、工作实绩、工作成效三方面内容考核,根据核查考核成绩结果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划分,对优秀的通报表扬,对较差的通报批评。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影响的个人或单位,由区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管理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制定“2225”工作法,保证工作时间。区级领导每周利用不少于2天时间调研推进分管领域和包扶镇办村、包扶贫困户脱贫攻坚工作;科级领导每周利用不少于2天时间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包扶干部每周利用不少于2天时间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四支队伍”每周利用不少于5天时间专门落实脱贫攻坚相关任务。
落实“四级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区级领导、科级领导、包扶干部和“四支队伍”脱贫攻坚“四级责任人”工作责任,深入辖区领域、镇办、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以及贫困户一线调研,聚焦中央反馈问题,“两不愁三保障”和“577”退出标准,调查“光伏、食用菌、劳务、菊芋4+X”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两房建设、政策兑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专题会,研究解决脱贫攻坚工作问题,确保贫困户按期脱贫摘帽。
开展“以考促干”,增强扶贫实效。区上按照分级分类、精准施考、全员施考、学以致用的原则,对“四级责任人”从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标准、扶贫领域作风教育四方面内容,采取单位自考每月开展一次、随机抽考每两月全覆盖一次的方式,组织集中考试,全面提升“精准”能力,切实增强扶贫实效。
建立考核机制,严明奖惩制度。成立区脱贫攻坚督导督查组,实行周报告制度,专职负责“四级责任人”工作法考核工作,将核查考核结果与干部个人和单位年度考核直接挂钩。采取明查暗访、实地检查、入户核查等方式,每周对区级领导、科级领导、包扶干部和“四支队伍”的周工作报告报送情况、工作实绩、工作成效三方面内容考核,根据核查考核成绩结果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划分,对优秀的通报表扬,对较差的通报批评。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影响的个人或单位,由区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管理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