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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四张清单”确保扫黑除恶落细落实
文章字数:630
  本报讯(张力)今年以来,山阳县纪委监委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聚焦“打伞破网”,开列“四张清单”,有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深入核查,建立“负面清单”。由县纪委监委牵头,抽调案管室、第六纪检监察室3名工作人员对公安机关侦办的6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案和“12·25张强涉黑案”的所有卷宗进行“过筛子”式的核查,坚决做到对疑似“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不放过,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全面建立“负面清单”,交由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工作专班逐清单进行深挖细查。
  综合研判,开列“问题清单”。对梳理的“负面清单”由县纪委监委、县扫黑办、县公安局、县检察院联合初步核查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对初核发现的“保护伞”“关系网”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涉黑涉恶案件,开列“问题清单”,由案管室全面进行批办分办,逐案明确办案人员和办案时限,确保如期完成案件查办任务。
  依纪依规,形成“处置清单”。统筹整合县纪委监委和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力量,坚持一案一个领导机构,一案一个工作专班,形成“处置清单”,夯实领导、工作、安全文明办案三个责任,每日听取一次各工作专班汇报,每周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议,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持续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加快核查工作进度。
  快查快处,完成“转办清单”。紧盯县扫黑办批转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信访室、案管室联合进行电话催办和上门督办快查快处。聚焦上级转办案件线索,明确办案科室,抽调干部,集中兵力、集中精力进行全方位核查,确保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