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扎实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文章字数:1261
本报讯(代绪刚)今年以来,商南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全面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让残疾儿童家庭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美丽幸福商南作出积极贡献。
商南县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统筹残联、科教体、民政、财政、人社、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救助。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坚持救小、救早,优先救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积极开展低龄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计划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康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为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0-6岁(含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送训费,由县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
在康复机构建设方面,商南县确定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商南县医院)及县第二残疾人康复中心(任家沟残疾人康复中心)为全县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康复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康复机构和政府举办的康复机构在准入、执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非营利组织财税扶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执行相同的政策。要求县残联、科教体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完善康复机构管理相关政策,共同做好康复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康复机构健康发展。组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康复机构实施救助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定点康复机构内部规范管理的指导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同时,强化保障,探索创新。积极谋划中、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争取康复救助补助资金,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康复救助资金,募集康复救助器材,全面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保障工作。根据全县残疾儿童实际数量及送训情况,在省市承担20%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兜底解决。建立督查考核和推进工作的长效机制,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能,加大信息平台建设,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一站式结算”,让群众少跑腿,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残疾预防知识,使残疾儿童监护人全面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内容和要求,积极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商南县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统筹残联、科教体、民政、财政、人社、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救助。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坚持救小、救早,优先救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积极开展低龄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计划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康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为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0-6岁(含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送训费,由县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
在康复机构建设方面,商南县确定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商南县医院)及县第二残疾人康复中心(任家沟残疾人康复中心)为全县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康复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康复机构和政府举办的康复机构在准入、执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非营利组织财税扶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执行相同的政策。要求县残联、科教体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完善康复机构管理相关政策,共同做好康复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康复机构健康发展。组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康复机构实施救助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定点康复机构内部规范管理的指导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同时,强化保障,探索创新。积极谋划中、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争取康复救助补助资金,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康复救助资金,募集康复救助器材,全面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保障工作。根据全县残疾儿童实际数量及送训情况,在省市承担20%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兜底解决。建立督查考核和推进工作的长效机制,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能,加大信息平台建设,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一站式结算”,让群众少跑腿,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残疾预防知识,使残疾儿童监护人全面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内容和要求,积极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