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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检察院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办理涉黑涉恶案件
文章字数:485
   
  本报讯(陈涛 詹绪波)近日,洛南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制定《涉黑涉恶案件受案规则》,通过七条举措为此类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及时高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目前,洛南县检察院已受理涉黑涉恶案件7件41人,依法批准逮捕6件35人,依法提起公诉3件14人,已判决1件3人。
  这七条举措是:一是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此类案件优先审查、及时受理,及时分流。二是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后,按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案件信息录入要求,及时、准确录入案件信息,确保不在案管环节贻误时机。三是对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涉黑涉恶案件,加大流程监控力度,对办案期限实施动态、跟踪监督,及时预警。四是对侦查机关和本院业务部门移送审查和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法律文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等)是否注明涉黑涉恶案件类型和适用法律等进行细审查,确保不出差错。五是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结后,及时督促、提醒办案人员尽快提请发布重要案件信息,确保重大案件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六是对涉黑涉恶案件,统计人员及时汇总、分析办理案件的数量、时限、类型等,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七是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评查力度,督促办案部门提高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