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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6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供电公司集中开展安全用电和设施保护宣传
文章字数:636
  本报讯(刘军峰)近日,商洛供电公司各县公司联合公安、电信、广电网络等单位以“赶大集”的形式,在城市中心广场、乡镇人群密集的街道,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和安全用电宣传活动。
  山阳县公安、广电、电力、电信公司等“三电”成员单位共同参与,于5月15日至17日,在山阳县人民广场、色河、板岩、中村、高坝店等镇街道群众居住密集区及集日里,开展以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和窃电违法犯罪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活动通过车载高音喇叭、悬挂横幅标语、发放画册报纸、摆放展板和电子屏幕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及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浓厚氛围。山阳县供电公司共设立宣传展台两个,制作宣传展板6面,出动流动宣传车辆11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解答群众提问2000多次。移动通讯单位同步发送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2000多条,山阳电视台全程对活动现场进行采访报道。
  洛南县供电公司采取设置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品等贴近群众的形式,向广大群众重点讲解《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陕西省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暂行管理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条文,具体通过电力设施保护、电能保护、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安全用电等五个方面系统阐明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多份,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