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追责
文章字数:907
本报讯(汪鹏)近日,柞水县纪委监委对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领会政策要求。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等问题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重点,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相关政策和工作口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职责定位,加大监督力度。
全面摸排线索。对现有掌握的问题线索再梳理、再排摸,对所有符合工作口径的问题线索做到统一管理、严查快办。进一步畅通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对举报对象和内容、举报方式进行详细公告,并深入基层走访了解,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同时,对过去10年以来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回头望”、逐一“过筛子”,发现问题线索交给班子成员实行包案制,抽调业务骨干进行分析研判,加大核查力度。还将制定“五个再来一遍”和“三个大起底”工作方案,实施精准处置,确保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核查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协作配合。积极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成员单位对接,制定《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及结果反馈工作办法》,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案件协调等工作机制,将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案件情况互商、问题线索互移、重大案件互助,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对公安机关侦破的涉黑涉恶类案件,纪委监委将提前介入,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线索。
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实行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片包抓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推动专项斗争工作有序开展。注重“两手抓两手硬”:一手抓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理,一手抓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推动不力等问题的追责问责,不断加大打“伞”破“网”力度。同时,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作为政治巡察工作和“八个了之”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全方位、多层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打“伞”破“网”工作取得新成效。
领会政策要求。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等问题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重点,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相关政策和工作口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职责定位,加大监督力度。
全面摸排线索。对现有掌握的问题线索再梳理、再排摸,对所有符合工作口径的问题线索做到统一管理、严查快办。进一步畅通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对举报对象和内容、举报方式进行详细公告,并深入基层走访了解,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同时,对过去10年以来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回头望”、逐一“过筛子”,发现问题线索交给班子成员实行包案制,抽调业务骨干进行分析研判,加大核查力度。还将制定“五个再来一遍”和“三个大起底”工作方案,实施精准处置,确保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核查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协作配合。积极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成员单位对接,制定《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及结果反馈工作办法》,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案件协调等工作机制,将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案件情况互商、问题线索互移、重大案件互助,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对公安机关侦破的涉黑涉恶类案件,纪委监委将提前介入,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线索。
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实行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片包抓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推动专项斗争工作有序开展。注重“两手抓两手硬”:一手抓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理,一手抓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推动不力等问题的追责问责,不断加大打“伞”破“网”力度。同时,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作为政治巡察工作和“八个了之”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全方位、多层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打“伞”破“网”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