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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公安局五项机制铁腕“打财断血”
——扫黑除恶商洛公安在行动之二十一
文章字数:915
  本报讯(杨丹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四部委《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结合全市实际,多策并举,建立五项机制铁腕“打财断血”,统筹推进案件侦办工作,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经济基础,稳、准、狠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截至目前,共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75亿元。其中,扣押现金957万元,冻结银行账户资金3647万元,扣押不动产房屋12处,扣押小型客车32辆,扣押工程机械15台,扣押豪华型摩托车1辆。
  建立组织保障工作机制。在市公安局扫黑办成立“打财办”,由1名县级领导担任主任,经侦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侦办全市8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专案组骨干民警担任“打财断血”小组组长,抽调各县区公安局经侦部门20名业务骨干专职开展“打财断血”工作。由市局“打财办”统筹指导、推进、实施全市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工作。
  建立同步推进工作机制。对全市正在侦办的8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建立“案件侦办”“打财断血”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工作机制,在查明黑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事实及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的同时,依法对涉案财产进行查询、查封、扣押和冻结,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
  建立同步侦查工作机制。对全市侦办的8起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件,打掉1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打财办”提前介入,会同专案组同步开展侦查工作,对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进行分析、摸排,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及冻结。
  建立“三长会商”工作机制。市公安局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每月召开一次“三长”联席会议,对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在“打财断血”方面进行会商研判,确保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稳、准、狠地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建立先期处置工作机制。对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涉案财产中易毁损、灭失、变质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易贬值车辆、船艇、机械设备等物品,或者市场价格波动大的债权、股票、基金等财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汇票、本票等财产,经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依法出售、变现或者先行变卖,对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保管,有效提升“打财断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