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绍有)6月26日,镇安县米粮镇群众在清泉村搬迁点对面的公路边发现一只离群的猫头鹰幼鸟,报告镇政府后,被相关人员救助。
当天上午,镇安县米粮镇政府工作人员接群众电话称,在清泉村搬迁点对面的公路边发现一只幼鸟,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米粮镇政府立即组织镇林业干部赶到现场,经林业站专业人员确认,该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的幼鸟,于是将其带回安排专人喂养,等它能独立生存后放生。
据了解,猫头鹰也叫枭,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眼周的羽毛呈辐射状,细羽的排列形成脸盘,面形似猫,因此得名为猫头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