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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文章字数:566
  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记者安蓓)记者16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国家发改委于近日就《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家保障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获取人力资源、资金、土地使用权和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为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经过前期调研、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国家发改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依法保障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市场主体在政府资金投向、土地供应、税收优惠、费用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市场主体平等对待,不得以不合理条件进行限制或者排斥。
  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充分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金融机构对同等申请条件下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的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应当保持一致,不得对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设置贷款审批歧视性规定。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市场主体、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附则7章,共6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