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文章字数:966
本报讯(宋杰)今年以来,柞水县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促进转型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化宣传教育,扎实排查治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夯实监管责任。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灾害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加快建设“县—镇—村”三级灾情信息员队伍,健全灾情信息报送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业部门依法监管责任,针对重点时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和隐患治理,确保攻坚行动措施全面落实。
强化源头治理。非煤矿山方面,定期对露天矿山和地下矿井进行“回头看”,对全县24座尾矿库逐一“过筛子”,防止小隐患引发大事故;危险化学品方面,全面加强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风险管控;道路交通方面,严查“三超”、疲劳驾驶、非法营运等行为;建筑施工领域,深入开展施工机械、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等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种设备领域,大力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和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索道、滑道等安全检查;食品药品方面,重点抓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学校、机关食堂、农村宴席和“三小”行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坚持综合执法。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高强度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按照“把隐患当作事故立案查处,把不整改隐患或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当作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的要求,推动跨部门安全生产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联动机制建立,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般干部一线抓的责任体系,明确镇办安全监管执法职能承担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规范执法流程,加强安全监管。推动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各部门监管职能,坚决堵塞监管盲区和漏洞。严格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带班制度和安全生产问责追责制度,不定期对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行通报曝光,对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切实做到“三个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夯实监管责任。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灾害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加快建设“县—镇—村”三级灾情信息员队伍,健全灾情信息报送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业部门依法监管责任,针对重点时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和隐患治理,确保攻坚行动措施全面落实。
强化源头治理。非煤矿山方面,定期对露天矿山和地下矿井进行“回头看”,对全县24座尾矿库逐一“过筛子”,防止小隐患引发大事故;危险化学品方面,全面加强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风险管控;道路交通方面,严查“三超”、疲劳驾驶、非法营运等行为;建筑施工领域,深入开展施工机械、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等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种设备领域,大力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和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索道、滑道等安全检查;食品药品方面,重点抓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学校、机关食堂、农村宴席和“三小”行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坚持综合执法。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高强度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按照“把隐患当作事故立案查处,把不整改隐患或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当作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的要求,推动跨部门安全生产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联动机制建立,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般干部一线抓的责任体系,明确镇办安全监管执法职能承担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规范执法流程,加强安全监管。推动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各部门监管职能,坚决堵塞监管盲区和漏洞。严格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带班制度和安全生产问责追责制度,不定期对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行通报曝光,对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切实做到“三个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