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加强和规范养犬管理
文章字数:846
本报讯(谢云涛)近日,旨在通过加强和规范养犬管理工作,控制犬类伤人、犬类扰民和狂犬病疫情,净化市容和人居环境,有效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镇安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方案》提出,将利用半年左右时间,通过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巩固规范3个阶段,有组织、有措施、有步骤、有保障地推动加强和规范养犬工作落实落细并取得预期效果。
《方案》以“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强化服务,促进和谐”为指导,坚持养犬人自律、政府监管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切实解决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各类问题,建立健全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养犬管理和养犬服务规范有序,引导全县居民依法、文明、科学养犬,为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和人居环境。
《方案》规定了5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登记管理。对无准养手续的犬只进行登记并责令限期补办,对违法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要予以警告并限期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要及时依法依规处置;二是组织强化免疫工作。对排查发现的未免疫犬只要限期免疫,并跟踪免疫落实情况,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实施免疫的,要将犬只及时依法依规处置;三是开展专项执法。组织执法力量对犬患突出的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对犬只登记、免疫情况进行抽检,对遛犬不栓犬绳、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等行为进行纠正并作出相应处罚。对流浪犬进行收治,对病(狂)犬及时进行处置和无害化处理;四是严禁犬吠扰民。对群众举报的犬吠扰民问题要认真核查,系违法违规养犬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系合法养犬的,要督促养犬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对养犬人作出处罚;五是规范涉犬经营。对无照无证违规从事犬只养殖、交易经营的行为进行清理、查处;对犬商店、犬诊疗机构等涉犬单位进行检查,规范犬只经营、诊疗活动。据了解,镇安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养犬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方案》以“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强化服务,促进和谐”为指导,坚持养犬人自律、政府监管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切实解决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各类问题,建立健全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养犬管理和养犬服务规范有序,引导全县居民依法、文明、科学养犬,为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和人居环境。
《方案》规定了5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登记管理。对无准养手续的犬只进行登记并责令限期补办,对违法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要予以警告并限期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要及时依法依规处置;二是组织强化免疫工作。对排查发现的未免疫犬只要限期免疫,并跟踪免疫落实情况,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实施免疫的,要将犬只及时依法依规处置;三是开展专项执法。组织执法力量对犬患突出的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对犬只登记、免疫情况进行抽检,对遛犬不栓犬绳、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等行为进行纠正并作出相应处罚。对流浪犬进行收治,对病(狂)犬及时进行处置和无害化处理;四是严禁犬吠扰民。对群众举报的犬吠扰民问题要认真核查,系违法违规养犬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系合法养犬的,要督促养犬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对养犬人作出处罚;五是规范涉犬经营。对无照无证违规从事犬只养殖、交易经营的行为进行清理、查处;对犬商店、犬诊疗机构等涉犬单位进行检查,规范犬只经营、诊疗活动。据了解,镇安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养犬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