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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警企联动成功处置阻挠补装电缆标识桩事件
文章字数:1011
  本报讯(唐志林)8月20日至21日,国网商洛供电公司成功处置一起阻挠补装电缆标识桩事件,依法保护了电力实施和标识标志的安全。
  今年春查时,国网商洛供电公司输电运检中心商州运维班发现110千伏商县变围墙西侧地里的5个110千伏进出线电缆标识桩丢失,在8月18日依法补装时,遭到几个村民的阻挡,村民要求安装每个电缆标识桩给予补偿500元、杆塔出线的水泥底座补偿1000元,否则不让补装。
  8月20日15时许,商州区刘湾街道办事处王塬村五组村民王某等3人到公司就该事上访,要求输电运检中心商州运维班补偿在其耕地中补装电缆标识桩的占地费用和青苗费。输电运检中心立即接待王某等3人,向他们再次解释,2015年施工期间已经一次性补偿理赔,本次依法补装不存在补偿问题,并且告诉他们,电力实施和标识标志依法受到保护,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是一种犯罪行为,任何人和组织都不能无理阻挠电力部门依法维护电力设施和标识标志的行为,无权阻挡,更不能以闹促赔。电力部门可以就该处的电缆标识桩丢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
  在反复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输电运检中心向商州110指挥中心报警。报警后,商州110指挥中心的3名警察迅速到达现场。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带领商州运维班工作人员和王某前往110千伏商县变电站围墙西侧的110千伏进出线电缆的地面查看现场,进行拍照和现场取证。与此同时,在丹源公司变电安装工程部的配合下,输电运检中心负责人调到了当年施工单位与该村民小组签署达成的《110千伏商县变增容改造工程110千伏进出线电缆敷设占用土地补偿协议》。协议明确了电力进出线的占地面积、补偿标准及地上附着物一次性补偿的标准金额,查看13名领款人花名册,就有本次前来缠访的王某等3人。在公安执法的威严和铁证面前,王某自认理亏,20日18时许,王某等3人自行回家。
  8月21日一早,输电运维中心要求商州运维班立即前往110千伏商县变西侧,带上市公安局和商洛供电局等4家单位联合下发的《2019年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及窃电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当年的补偿协议,主动联系王某等当事人,进行宣教让其知道电力设施和标识标志依法保护的法规政策和违反必将受到打击处理的后果,要目有法纪,心有敬畏,不得阻挠这次的补装,不得损坏电力设施和标识标志。王某等人当场表示,他们已经清楚了电力设施和标识标志依法受到保护的法规政策,以后要保护好在他们田地的电力设施和电缆桩标识标志。
  8月21日11时许,本次补装5个电缆标识标志的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