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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全面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文章字数:775
  本报讯(记者李敏)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通知,就切实加强全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出具体措施。
  《通知》指出,加强全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事件,着力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修复和展示传播,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和利用创新,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坚持全面保护、整体保护,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保护,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干部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红色旅游等相结合,不断增强革命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确保到2022年底,做到革命文物家底清楚,保护利用状况明显改善,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健全,各级各部门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明显增强,革命文物资源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更好发挥,革命文化广泛传承弘扬,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作出积极贡献。
  《通知》还明确了主要工作任务,要求各级各部门扎实开展革命文物排查和研究、革命文物陈列展示质量提升、革命文物修复和保护、革命文物教化利用功能发挥、革命文物传播渠道拓展等工作,加快商洛革命文物和百年党史陈列展示工程、商洛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和长征文化线路整体保护工程、商洛革命文化传播工程等工程项目建设,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护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保障经费投入,完善法规政策,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科技创新、装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全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