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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问责生态环境治理不力责任人
文章字数:502
  本报讯(张力张瑶)“山阳漫川关镇辖区内某企业生产过程中随意排放超标污水,影响我们居民生产生活用水,请求纪委调查”,县纪委第五监察室接到群众反映后,立即联合环保和水利部门前往漫川关镇进行核查,现场取样检测……这只是山阳县纪委护航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山阳县纪委监委在印发了《山阳县县级职能部门向县纪委监委机关移送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暂行办法》等文件,建立健全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将环保、林业、农业、水利、国土等执纪执法部门作为案件线索移送重点单位,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向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致信,明确要求要不断强化案件线索移送,畅通问题线索移送渠道,形成工作合力的基础上,还构建了县纪委信访室建立线索台账、案管室分办督办、纪检监察室直查直办、镇办协作区办案、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通报的工作机制,对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实行归口受理、集体研判、快速分办、限期督办。对环境问题严重的3名镇办主要负责人实施了约谈,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指出问题整改不及时的3个县直部门和1个镇办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了“四种形态”警示提醒谈话,并在全县予以通报曝光。目前,全县查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13起,党政务处分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