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人的奋斗人生
文章字数:1400
在流岭深山的鹃岭山沟里,有一个曾被陕西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先进工作者,还获得司法部授予司法行政银星荣誉章的老人谢子宏,92岁的他依然耳聪目明,思维清晰,时时不忘教导他的后人要忠心为党工作,时时事事要积极努力奋斗。
近日,笔者带着慰问劳模的责任和几位同事走进山阳县高坝店镇十里街办谢子宏家,一个古老的门楼后面3间土房子,房子也是有百年历史的木架房。堂屋正侧三面墙上,分别悬挂着毛泽东、周恩来、习近平画像,还张贴着一张张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的任命书、荣誉证,以及他当年工作、学习、受奖的照片。
谢子宏介绍,他1950年参加工作,曾经当过老师,区、乡文书,区长、社长、管委会主任,最后,还做了9年基层司法员。40年的工作生涯中,他作出了不少成绩,曾多次受到中、省、市、县表彰奖励。如今,谢子宏依然能操持家务,还坚持天天读书看报,了解国家大事,有空还撰写个人传记,近日印刷出版了个人《回忆录》。该书图文并茂地讲述了他求学、参加党的工作,以及退休后在家休息的这90多年的风雨人生,总结人生得失,激励启发后辈发奋努力。在回忆录最后,他说:“在我工作的40年中,对党虽然没有作出最大的成绩和贡献,但就我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而言,我尽了最大努力,所以我很高兴,也很满意。”
回顾数十年的工作,谢子宏初任板仓乡蚰蜒峡行政村教师时,面临无教室、无桌凳、无黑板的困难,他开辟一个山洞做学堂,用庙门门扇做黑板,用庙里长凳做课桌。不仅开学教儿童读书,还主动开办夜校,组织群众学文化、唱歌曲,还教他们扭秧歌,把沉寂的山村搞得热热闹闹,欣欣向荣。他任区长、社长时,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项项工作走在全县前列,屡屡受到表彰奖励,1956年12月被吸收为中国共产党员。
1970年他主动以年龄大、身体不好为由,要求去做一名普通干部。在红河寺任生产干部期间,组织群众大搞农田建设、荒山造林,发动群众发展多种经营,不仅解决了群众的吃饭问题,也使得群众腰包有了余钱。后来,又先后调去中村、高坝任司法干部,他以抓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制观念,以层层建立调解委员会,做好矛盾纠纷防微杜渐,以狠抓民事调解,促进安定团结,仅在1978年,初任司法员那一年就接待群众来访370多人次,调节疑难纠纷99件,帮助区派出所办理民事案件7件,受到地、市、县的表彰奖励,市、县还分别下发《关于向先进司法员谢子宏学习的通知》。
在1983年的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他受命参与。那一年,他去西安、蓝田,翻山越岭奔走全县4乡31个行政村,走访270多名知情人士,通过调查了解,办结刑事案件5件,治安案件6件。他办案质量高、数量大,不仅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先进工作者称号,还给他奖励一级工资,并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他总结的民事纠纷“七调七不调”方法原则得到领导充分肯定,并邀请在全商洛司法培训大会上做经验介绍。谢子宏从事司法工作8年间,接待来访群众2800多人次,调解疑难纠纷700多件,挽救失足青年8人,劝和70对夫妻家庭,让21位老人生活有了依靠,化解了1100多户群众的矛盾纠纷,解决了27个商贸个体户营业问题。1987年陕西省司法厅授予他二等功荣誉。
1989年退休后的谢子宏,为了解决高坝区群众公证来回跑路难的问题,他退而不休,从1989年6月到1994年4月,办理公证474件。1993年12月,司法部授予他“司法行政银星荣誉”。谢子宏对人生始终怀抱积极状态,如今,他天天坚持锻炼,读书看报学习。他说:“活到老,学到老,只要我眼睛能看到,就会坚持不懈学习。”
近日,笔者带着慰问劳模的责任和几位同事走进山阳县高坝店镇十里街办谢子宏家,一个古老的门楼后面3间土房子,房子也是有百年历史的木架房。堂屋正侧三面墙上,分别悬挂着毛泽东、周恩来、习近平画像,还张贴着一张张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的任命书、荣誉证,以及他当年工作、学习、受奖的照片。
谢子宏介绍,他1950年参加工作,曾经当过老师,区、乡文书,区长、社长、管委会主任,最后,还做了9年基层司法员。40年的工作生涯中,他作出了不少成绩,曾多次受到中、省、市、县表彰奖励。如今,谢子宏依然能操持家务,还坚持天天读书看报,了解国家大事,有空还撰写个人传记,近日印刷出版了个人《回忆录》。该书图文并茂地讲述了他求学、参加党的工作,以及退休后在家休息的这90多年的风雨人生,总结人生得失,激励启发后辈发奋努力。在回忆录最后,他说:“在我工作的40年中,对党虽然没有作出最大的成绩和贡献,但就我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而言,我尽了最大努力,所以我很高兴,也很满意。”
回顾数十年的工作,谢子宏初任板仓乡蚰蜒峡行政村教师时,面临无教室、无桌凳、无黑板的困难,他开辟一个山洞做学堂,用庙门门扇做黑板,用庙里长凳做课桌。不仅开学教儿童读书,还主动开办夜校,组织群众学文化、唱歌曲,还教他们扭秧歌,把沉寂的山村搞得热热闹闹,欣欣向荣。他任区长、社长时,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项项工作走在全县前列,屡屡受到表彰奖励,1956年12月被吸收为中国共产党员。
1970年他主动以年龄大、身体不好为由,要求去做一名普通干部。在红河寺任生产干部期间,组织群众大搞农田建设、荒山造林,发动群众发展多种经营,不仅解决了群众的吃饭问题,也使得群众腰包有了余钱。后来,又先后调去中村、高坝任司法干部,他以抓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制观念,以层层建立调解委员会,做好矛盾纠纷防微杜渐,以狠抓民事调解,促进安定团结,仅在1978年,初任司法员那一年就接待群众来访370多人次,调节疑难纠纷99件,帮助区派出所办理民事案件7件,受到地、市、县的表彰奖励,市、县还分别下发《关于向先进司法员谢子宏学习的通知》。
在1983年的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他受命参与。那一年,他去西安、蓝田,翻山越岭奔走全县4乡31个行政村,走访270多名知情人士,通过调查了解,办结刑事案件5件,治安案件6件。他办案质量高、数量大,不仅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先进工作者称号,还给他奖励一级工资,并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他总结的民事纠纷“七调七不调”方法原则得到领导充分肯定,并邀请在全商洛司法培训大会上做经验介绍。谢子宏从事司法工作8年间,接待来访群众2800多人次,调解疑难纠纷700多件,挽救失足青年8人,劝和70对夫妻家庭,让21位老人生活有了依靠,化解了1100多户群众的矛盾纠纷,解决了27个商贸个体户营业问题。1987年陕西省司法厅授予他二等功荣誉。
1989年退休后的谢子宏,为了解决高坝区群众公证来回跑路难的问题,他退而不休,从1989年6月到1994年4月,办理公证474件。1993年12月,司法部授予他“司法行政银星荣誉”。谢子宏对人生始终怀抱积极状态,如今,他天天坚持锻炼,读书看报学习。他说:“活到老,学到老,只要我眼睛能看到,就会坚持不懈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