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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出台脱贫攻坚直查直处十条措施
文章字数:561
  本报讯(余偏林)“县工商联干部王桂香、王义彬包扶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全县通报表扬且对单位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加0.2分;对新合村支书梅某等3名干部工作不扎实,全县通报批评且取消评优资格,对所在单位年度专项考核扣0.2分。”这是日前柞水县脱贫攻坚直查直处通报正反典型的一个缩影。近日,柞水出台《脱贫攻坚直查直处十条措施》,倒逼干部为决胜脱贫攻坚奋力冲刺,勇担当善作为。
  柞水县“十条措施”对未按规定时间入户扶贫、检查评估群众不认可退出、未按要求规范户档、应享受扶贫政策未享受、扶贫数据不精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检查评估发现错退漏评等10种情形,分别对镇办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四支队伍”和分管科级干部做出“捆绑式”警告和记过以上处分规定,并明确调离县直部门、降级、免职等组织处理措施。县上成立6个直查直处工作组,以县委副书记和县人大、政协、纪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及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对9个镇办79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村(社区)、各行业扶贫部门及脱贫攻坚相关责任单位,采取直击现场、直插基层、直到贫困户的方式开展督查,对每天发现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研判,提出整改措施,快查快处、直查直处,每天通报表扬两个单位或个人,曝光1例反面典型,确保脱贫攻坚冲刺决胜无死角。目前,县上直查直处工作组已通报表扬两人,通报批评3人,镇办纪委给予行政警告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