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货车限行洛南县城区道路的通告
文章字数:374
为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缓解交通压力,预防交通事故,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洛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对货车限时通行城区道路进行再次重申,并从即日起采用电子警察进行抓拍处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段:早07:00—晚20:00。
二、限行区域:东起县河口大桥、西至高速引线。此区间以内的东城区、老城区和西城区各街、路、巷。
三、限行车辆:重、中型和轻型货车、工程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
四、管理措施:洛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采取电子警察非现场抓拍和民警现场查处的方式,依法进行严格管理。
五、通行提示:政府重点项目工程、城市建设、民生供给等领域货车需要在限行路段、时段通行的,必须提前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报备。
特此通告
一、限行时段:早07:00—晚20:00。
二、限行区域:东起县河口大桥、西至高速引线。此区间以内的东城区、老城区和西城区各街、路、巷。
三、限行车辆:重、中型和轻型货车、工程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
四、管理措施:洛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采取电子警察非现场抓拍和民警现场查处的方式,依法进行严格管理。
五、通行提示:政府重点项目工程、城市建设、民生供给等领域货车需要在限行路段、时段通行的,必须提前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报备。
特此通告
洛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