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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七五”普法工作获全国普法办表彰
文章字数:624
  本报讯近日,全国普法办下发文件,对全国“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商洛市被表彰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
  2016年“七五”普法启动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正确指导下,我市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以法治商洛建设为中心,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为目标,围绕重点对象和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措施和载体形式,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全市党政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突出抓好宪法和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抓好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环境保护等方面普法宣传工作,为每家每户培养了一名法律明白人,受教育群众达30多万人。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巩固“118”工程,深入开展民主法治创建和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推进多领域、多层次的依法治理活动深入开展,全市有149个村(社区)、86所学校、44个企业创建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在全省率先建成六大类42个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示范点,率先在全省与西北政法大学签订了市校合作框架协议,圆满完成了“七五”普法中期各项目标任务,顺利通过了省上的督导检查,全市公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加快“三个商洛”建设,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率先突破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