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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扶持农业产业 预防因灾致贫
商洛在全省率先开展农业大灾救灾分担试点
截至目前279万元灾害赔款全部到位
文章字数:875
   
  本报讯(赵有良 刘婷 邵鹏)12月22日,商南县赵川镇魏家台村香菇种植大户郝续文的农商行银行卡上,收到了一笔太平洋财险公司商洛市支公司支付的1.72万元农业大灾救灾分担保险赔款。郝续文高兴地说:“没想到保险公司能及时赔款,给我减轻了负担,我好感激呀。”据介绍,今年8月的一场暴雨洪水,淹没了他种植的3万多袋香菇,电子烘烤设备报废,损失不小。这是商洛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农业大灾救灾分担机制试点,引入金融资本参与农业救灾,帮助农民在受灾后迅速恢复生产的一个缩影。
  商洛地处秦岭腹地,自然灾害频发,不仅制约着农业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也成为农民群体因灾致贫、返贫的主要原因。多年来,农业救灾主要依靠财政资金,救灾款额捉襟见肘,迫切需要建立农业救灾分担机制。商洛市于2018年底上报省农业部门,今年初,省农业农村厅安排省级农业专项资金350万元,在商洛7县区开展农业大灾救灾分担机制试点,其中商州区财政又配套50万元,与太平洋财险公司商洛市支公司合作,按照1:10的比例放大财政资金,使全市农业大灾保险保障金额达到4000万元,通过政府统一投保,在干旱、降雨过多、瞬时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发生时,保险公司将保险赔付金支付给政府,用于灾害救助和灾后重建,以保障财政预算的刚性和平衡,使农民在受灾后能迅速恢复生产,全面提升农业化解风险的能力。
  今年5月,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商洛7县区先后发生了干旱和强降雨灾害,旱情和强降雨对小麦、洋芋、烤烟、茶叶及中药材等农作物生产造成了一定损失,依据气象部门指定气象站点监测数值,7县区旱情指数均触发了干旱灾害赔付标准,商州、洛南、丹凤、商南、山阳、镇安6县区强降雨指数触发了洪涝灾害赔付标准。灾害发生后,太平洋财险公司商洛市支公司积极向气象部门提取灾害数据,快速启动理赔程序,并将赔款划拨至各县区。截至目前,商洛市获得干旱和强降雨灾害赔款共计279万元,其中商州区36.69万元、洛南县19.18万元、丹凤县50.41万元、商南县35.65万元、山阳县6.52万元、镇安县129.92万元、柞水县6300元。洛南县政府在获赔的19.18万元基础上,还拿出13万元财政补贴,用来为3万多农户购买了油菜种子,到入冬前,40117亩大田已全部栽植上油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