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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启用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
文章字数:335
  本报讯(闫伟锋)洛南县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正式启用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开启洛南城乡居民医疗报销新篇章。
  该县城乡居民医保跨年度报销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对象在2020年1月1日零时前按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合疗政策享受医保待遇,2020年1月1日零时后按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享受待遇;各定点医院对12月31日前未达到出院指征的住院患者不得督促出院或分解住院,跨过年度办理出院结算报销时以产生医疗费用的时间,按年前、年后两个结算单,分段合计计算,起付标准按入院时的政策标准计算一次。2020年1月1日后继续保留原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信息系统及各类数据,保持正常运维,承办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办理的原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账务和跨县区跨市异地就医结算的清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三重保障”结算中的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