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文章字数:815
本报讯(记者 柯岩)日前,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给予支持。
《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秦岭生态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并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新作为。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保护公益的积极作用,对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立案调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监督,强化检察监督的法制教育和警示作用,帮助行政机关在思想上筑牢守护公益的坚固防线,从源头上预防相关行政违法行为。
《意见》要求,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检察建议回复整改和出庭应诉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主动衔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办公益诉讼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做好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工作,推动形成支持公益诉讼合力。
《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关系,促进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承担起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任务;进一步整合优化内设机构设置,明确负责公益诉讼工作的具体部门,配强人员力量。要严格落实责任,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排除、抵制对公益诉讼的干预。要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通过公益诉讼推动解决民生问题的实际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秦岭生态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并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新作为。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保护公益的积极作用,对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立案调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监督,强化检察监督的法制教育和警示作用,帮助行政机关在思想上筑牢守护公益的坚固防线,从源头上预防相关行政违法行为。
《意见》要求,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检察建议回复整改和出庭应诉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主动衔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办公益诉讼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做好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工作,推动形成支持公益诉讼合力。
《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关系,促进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承担起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任务;进一步整合优化内设机构设置,明确负责公益诉讼工作的具体部门,配强人员力量。要严格落实责任,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排除、抵制对公益诉讼的干预。要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通过公益诉讼推动解决民生问题的实际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