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紧盯脱贫攻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文章字数:792
本报讯(张溢)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国家扶贫成效考核对我市反馈整改问题为重点,围绕县摘帽、村退出、户脱贫目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为确保脱贫攻坚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全市把加强政治监督放在首位,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和职能部门工作责任,突出督查检查,确保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同时,对标确定24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和完成时限,建立县区纪委书记例会、定期会商、点评通报等长效机制,促进工作落实。开展作风问题集中整治,与市政协开展脱贫攻坚政策机制保障联动监督,推动扶贫领域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全市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3起,处分48人。
突出案件查办,强化警示震慑。坚持对巡视交办、上级督办、媒体曝光的扶贫领域案件直查直办,查处问题135件,处分148人。建立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专项台账,受理线索216件。强化部门移送,发现问题10类30多项。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机动巡察,发现问题线索8件9人。开展“重点村”排查整治,重点监督27个项目资金和问题集中村,查处问题线索26件33人。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对全市惠农资金进行摸底核查,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腐败问题发生。强化督查督办,对中央巡视移交的115件问题线索核查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回头看”,对省委巡视移交的22件问题线索规范处置,处理44人,移送司法4人。同时,强化抽查复核和公开通报曝光,取得了良好的震慑警示效果。
突出“以案促改”,健全制度机制。为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全市还重点在规范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上做文章,督促财政部门集中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规范公开招投标制度、制定完善加强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产业发展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防止扶贫资金“挪窝”“趴窝”,杜绝资金监管漏洞。同时完善鼓励激励和问责机制,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脱贫攻坚积极性,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
为确保脱贫攻坚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全市把加强政治监督放在首位,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和职能部门工作责任,突出督查检查,确保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同时,对标确定24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和完成时限,建立县区纪委书记例会、定期会商、点评通报等长效机制,促进工作落实。开展作风问题集中整治,与市政协开展脱贫攻坚政策机制保障联动监督,推动扶贫领域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全市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3起,处分48人。
突出案件查办,强化警示震慑。坚持对巡视交办、上级督办、媒体曝光的扶贫领域案件直查直办,查处问题135件,处分148人。建立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专项台账,受理线索216件。强化部门移送,发现问题10类30多项。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机动巡察,发现问题线索8件9人。开展“重点村”排查整治,重点监督27个项目资金和问题集中村,查处问题线索26件33人。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对全市惠农资金进行摸底核查,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腐败问题发生。强化督查督办,对中央巡视移交的115件问题线索核查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回头看”,对省委巡视移交的22件问题线索规范处置,处理44人,移送司法4人。同时,强化抽查复核和公开通报曝光,取得了良好的震慑警示效果。
突出“以案促改”,健全制度机制。为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全市还重点在规范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上做文章,督促财政部门集中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规范公开招投标制度、制定完善加强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产业发展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防止扶贫资金“挪窝”“趴窝”,杜绝资金监管漏洞。同时完善鼓励激励和问责机制,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脱贫攻坚积极性,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