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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关于在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中受理违纪违法问题检举举报的公告
文章字数:548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部署,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市纪委监委即日起开通举报电话,全面受理各级党组织、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检举举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
  2.对重要工作、重要情况不按规定请示、汇报,自作主张、自行其是,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等问题;
  3.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态多、调门高,不担当、不作为,甚至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4.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问题;
  5.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推诿扯皮,以及摆样子、走形式等贻误工作等问题;
  6.在资金拨付、物资调配过程中,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问题。
  7.相关职能部门在网络舆情引导、打击狩猎贩卖野生动物、查处不法分子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哄抬药价、行骗牟利等违法行为中履职不力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市纪委监委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914-23136700914-12388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商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商洛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