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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陕西通报5起党员领导干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文章字数:560
  新华社西安2月12日电(记者 陈晨) 陕西省纪委监委12日通报5起党员领导干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一批干部因作风不实、失职失责受到处分。
  这5起问题分别为: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曲江派出所副所长郑涛、交警支队曲江大队执勤一中队副中队长轩浩贯彻上级疫情防控部署不力问题;汉中市西乡县卫健局副局长、县疫情防控组组长吕伟锋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安康市石泉县中池镇筷子铺村党支部书记叶方军隐瞒家属等湖北返乡信息问题;咸阳市三原县新兴镇五爱村党支部书记李宏义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以及西安市灞桥区车王村党总支副书记毛展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通报的5起案例中,有的属于贯彻上级疫情防控部署不力、工作失职失责;有的是工作浮于表面、懈怠应付;有的是不担当、不作为,不服从组织安排。例如,1月27日,西安市灞桥区车王村安排疫情防控工作,作为车王村党总支副书记,毛展在关键时刻不担当、不作为,公然拒绝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一直未到村现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影响防控措施、防控责任落实,造成不良影响。2月5日,毛展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严明工作纪律,从即日起,陕西省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群众可通过来电、网上反映、邮寄等方式举报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