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问责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责任人
文章字数:512
新华社昆明2月24日电 记者从云南省纪委省监委获悉,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途经大理的外省(市)防疫口罩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问题属实,情节恶劣,性质严重,严重干扰了全国防疫工作大局,严重破坏了防疫工作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给予5个责任单位通报问责:给予大理州委、州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大理市委、市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大理市纪委监委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给予5名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给予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给予大理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淑敢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大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娄增辉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大理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磊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大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爱忠同志政务记过处分。
对3名责任人诫勉问责:给予大理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健同志诫勉问责。给予大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矗同志诫勉问责。给予大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琮同志诫勉问责。
经查,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问题属实,情节恶劣,性质严重,严重干扰了全国防疫工作大局,严重破坏了防疫工作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给予5个责任单位通报问责:给予大理州委、州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大理市委、市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大理市纪委监委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给予5名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给予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给予大理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淑敢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大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娄增辉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大理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磊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大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爱忠同志政务记过处分。
对3名责任人诫勉问责:给予大理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健同志诫勉问责。给予大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矗同志诫勉问责。给予大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琮同志诫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