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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出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八条措施
文章字数:1613
  开栏的话
  “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在我市引起热烈反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反映我市各级各部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持续用力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即日起本报在一版开设“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商洛在行动”专题栏目,在二版推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访谈栏目,集中报道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思路举措、经验做法,充分彰显全市上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坚定信念和创新实践。
  本报讯(记者 汪瑛)为克服疫情影响,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3月5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出台《商洛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八条措施》。
  做好贫困患者救助。对确诊、疑似的贫困患者,落实现行救治措施,切实保障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低保、特困供养等政策。
  积极促进务工就业。积极实施线上招聘活动,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对组织实施劳务输出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等,按输出贫困劳动力数量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贫困务工人员自行返工有困难的,就近集中归并,统一“点对点”送达;自行外出务工或到岗复工的贫困人员,由人社部门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
  增设扶贫公益岗位。疫情期间,设立一批防疫消毒、村组巡查等临时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益专岗,新增岗位选聘因疫情影响暂时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并给予补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的80%用于公益岗位和支付贫困劳动力劳务费。
  支持带贫企业开工复工。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工复工的,按照吸纳贫困户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积极促进带贫益贫效果好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复工复产,实行“一企一策”,点对点帮助解决原材料、用工等问题,使其尽快恢复产能、达产达效。
  加快扶贫项目落地见效。对于已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要优先安排实施,未纳入的要简化入库程序和公告公示流程,及时纳入。对已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优先使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简化程序,采取以工代赈、“一事一议”等方式尽快开工建设。对发展家庭种植、家庭养殖、庭院经济等“短平快”项目的贫困户加大奖补力度。
  实行扶贫小额信贷延期快贷。要加快疫情期间新发放贷款、续贷和展期需求审批进度,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疫情解除后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适当延长到期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畅通消费扶贫渠道。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启动扶贫产品认定工作,畅通扶贫产品销售、运输绿色通道,着力构建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体系。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公职人员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购买扶贫农产品,推动宁商扶贫协作地区、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组织各类帮扶单位采取点对点方式,做好滞销积压农产品的采购。支持和引导物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服务站采取上门收购、定点采购、电商销售、以购代捐等方式,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卖难”问题。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实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贴。
  强化驻村帮扶工作。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要全部到岗到位,持续做好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疫情排查等防控工作;协助村上科学修订年度工作计划,强化扶贫产业、就业创业等增收项目落实和推动;按照市上“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排查整改和省上“一查一补两落实”工作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快速补齐短板。帮扶干部要深入农户,适时调整帮扶思路,完善年度帮扶计划和措施。帮扶单位要及时了解贫困村、贫困户困难和需求,在疫情防控物资提供、消费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开拓、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临时公益岗位开发等方面多投资金、多出主意、多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