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及重点项目建设
文章字数:887
本报讯(卫雅萍)为有效降低疫情对企业发展及重点项目建设的影响,镇安县进一步强化措施,从金融、财税等方面提出20条具体意见,帮助中小企业及重点项目建设战疫情、渡难关、保稳定、促发展。
金融扶持方面,整合1000万元作为产业引导基金,金融机构放大贷款额度;延长资金周转困难中小微企业还贷时间;下调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协助小微企业申请减免担保费用等。
财税支持“惠企”方面,对涉疫防控重点企业、带贫益贫的农业龙头企业争取中省县贴息;减免缓税费,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因疫情导致企业产生重大损失、生产经营受影响的,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延长困难企业本年度亏损弥补年限至8年,延长困难企业缴纳税款及住房公积金时限,免征中小微企业4个月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提高不裁员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减免厂房租金;鼓励在本县创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等。
重点项目扶持方面,安排500万元支持项目开展前期研究;对新建的工业类、公益类、基础设施类项目,根据当年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度1000万元以上的进行奖励;激励招商引资,对引资1000万元以上且形成固定资产的引资主体进行资金奖励,对招商引资的工业、农业、旅游业三产类项目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的予以奖励;支持重点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优先保障中、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支持配套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审批效能,部分重大项目优先审批,实行“网上办理”和“预约服务”,允许符合政策条件的涉疫类项目先建设后补办手续等。
政策奖扶“利企”方面,指导企业争取专项资金;对纳规入统企业、县外到本县注册并纳税的企业、上市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新增税收奖励;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对部分参加政府组织展销活动企业产生的宣传交通食宿费按比例进行补助,对通过电商平台销售本地农产品超过100万元的本县企业、专业合作社进行补助;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对受疫情影响的旅行社退还保证金,鼓励经营性景区淡季实行半价门票,对新建景区、创3A级、4A级、5A级景区给予资金奖励,对当年新建经主管部门验收并挂牌3星级及以上的民宿给予资金扶持。
金融扶持方面,整合1000万元作为产业引导基金,金融机构放大贷款额度;延长资金周转困难中小微企业还贷时间;下调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协助小微企业申请减免担保费用等。
财税支持“惠企”方面,对涉疫防控重点企业、带贫益贫的农业龙头企业争取中省县贴息;减免缓税费,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因疫情导致企业产生重大损失、生产经营受影响的,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延长困难企业本年度亏损弥补年限至8年,延长困难企业缴纳税款及住房公积金时限,免征中小微企业4个月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提高不裁员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减免厂房租金;鼓励在本县创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等。
重点项目扶持方面,安排500万元支持项目开展前期研究;对新建的工业类、公益类、基础设施类项目,根据当年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度1000万元以上的进行奖励;激励招商引资,对引资1000万元以上且形成固定资产的引资主体进行资金奖励,对招商引资的工业、农业、旅游业三产类项目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的予以奖励;支持重点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优先保障中、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支持配套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审批效能,部分重大项目优先审批,实行“网上办理”和“预约服务”,允许符合政策条件的涉疫类项目先建设后补办手续等。
政策奖扶“利企”方面,指导企业争取专项资金;对纳规入统企业、县外到本县注册并纳税的企业、上市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新增税收奖励;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对部分参加政府组织展销活动企业产生的宣传交通食宿费按比例进行补助,对通过电商平台销售本地农产品超过100万元的本县企业、专业合作社进行补助;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对受疫情影响的旅行社退还保证金,鼓励经营性景区淡季实行半价门票,对新建景区、创3A级、4A级、5A级景区给予资金奖励,对当年新建经主管部门验收并挂牌3星级及以上的民宿给予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