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检察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文章字数:649
本报讯(吴京)近日,商南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从3月份起,集中在辖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以此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专项行动中,该院将督促、支持相关行政机关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生鲜和肉类市场检验检疫等行政执法工作,注重在相互协作配合中发现公益保护线索,加强源头防控;深入推进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对涉及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采取诉前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告知函等方式,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同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及时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监管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完善相关治理措施。
该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围绕禁止食用、禁止交易野生动物及相关制品等新规要求,开展重点执法监督,并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辖区内在集贸市场、酒楼饭店、农家乐、微信群、电商平台等非法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严禁食用、交易野生动物。
该院还将充分利用“商南检察”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制作保护野生动物通告,重点宣传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繁育、食用野生动物的法律风险和健康风险,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带动人民群众不断提升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观念,革除食用野生动物陋习,形成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专项行动中,该院将督促、支持相关行政机关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生鲜和肉类市场检验检疫等行政执法工作,注重在相互协作配合中发现公益保护线索,加强源头防控;深入推进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对涉及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采取诉前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告知函等方式,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同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及时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监管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完善相关治理措施。
该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围绕禁止食用、禁止交易野生动物及相关制品等新规要求,开展重点执法监督,并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辖区内在集贸市场、酒楼饭店、农家乐、微信群、电商平台等非法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严禁食用、交易野生动物。
该院还将充分利用“商南检察”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制作保护野生动物通告,重点宣传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繁育、食用野生动物的法律风险和健康风险,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带动人民群众不断提升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观念,革除食用野生动物陋习,形成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