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硬核”措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文章字数:1280
本报讯(代绪刚)近期,商南县出台“硬核”措施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做好临时救助,积极促进务工就业。简化低保、临时救助等审核审批手续,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低保、特困供养等政策。全面摸清辖区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和企业用工需求,建好工作台账,广泛发布信息,实施线上招聘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工厂、扶贫车间等作用,提供更多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对组织实施劳务输出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等,按输出贫困劳动力数量给予奖补。充分利用苏陕劳务协作等机制,加强沟通对接,有序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务工人员自行返工有困难的,就近集中归并,采取包车包机等方式,“点对点”输送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对自行外出务工或到岗复工的,由人社部门按省外500元、省内市外300元、市内15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增设扶贫公益岗位,支持带贫企业开工复工。设立一批疫情监测、防疫消毒、村组巡查、村庄环境保洁、生态护林、基础设施管护、治安维稳等临时性疫情防控公益专岗。新增岗位优先安排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并给予补贴。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实行“一企一策”,点对点帮助带贫益贫效果好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解决原材料、用工等问题,使其尽早复工复产、达产达效。
实行扶贫小额信贷延期、快贷,加快扶贫项目落地见效。继续执行扶贫小额信贷“5321”政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线上渠道进一步摸清贷款到期户、未申请扶贫贷款贫困户的资金需求情况,对贫困群众的生产资金需求,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不抬高贷款门槛,不缩短贷款期限,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稳定连续。对有利于尽快恢复生产、有利于疫情防控、有利于增加贫困户收入的项目优先列入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已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优先安排实施,未纳入的要简化项目入库、公告公示等程序,及时予以纳入。对已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优先使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简化程序,采取以工代赈、“一事一议”等方式尽快开工建设。落实财政直补到户、扶贫小额信贷、扶贫互助资金等政策,对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种植、家庭养殖、庭院经济等“短平快”项目的贫困户加大奖补力度,按户补助最高限额补助。以县为单位集中组织货源、统筹统购,以村为单位分散发放,切实解决受疫情影响导致饲料、农药、化肥、种苗等生产资料进不来、原材料供应不足等问题。
畅通消费扶贫渠道,强化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加快扶贫产品认定,畅通扶贫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依托社会扶贫网、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等实现扶贫产品线上销售,通过设立扶贫超市、专柜、专区、专馆等实现扶贫产品线下销售。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实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贴。加大扶贫政策宣传,积极开展扶贫扶志扶智工作。及时了解帮扶村困难和需求,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扎实开展“一查一补两落实”和“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排查工作,精准建立清单台账,及时补齐短板弱项。
做好临时救助,积极促进务工就业。简化低保、临时救助等审核审批手续,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低保、特困供养等政策。全面摸清辖区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和企业用工需求,建好工作台账,广泛发布信息,实施线上招聘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工厂、扶贫车间等作用,提供更多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对组织实施劳务输出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等,按输出贫困劳动力数量给予奖补。充分利用苏陕劳务协作等机制,加强沟通对接,有序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务工人员自行返工有困难的,就近集中归并,采取包车包机等方式,“点对点”输送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对自行外出务工或到岗复工的,由人社部门按省外500元、省内市外300元、市内15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增设扶贫公益岗位,支持带贫企业开工复工。设立一批疫情监测、防疫消毒、村组巡查、村庄环境保洁、生态护林、基础设施管护、治安维稳等临时性疫情防控公益专岗。新增岗位优先安排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并给予补贴。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实行“一企一策”,点对点帮助带贫益贫效果好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解决原材料、用工等问题,使其尽早复工复产、达产达效。
实行扶贫小额信贷延期、快贷,加快扶贫项目落地见效。继续执行扶贫小额信贷“5321”政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线上渠道进一步摸清贷款到期户、未申请扶贫贷款贫困户的资金需求情况,对贫困群众的生产资金需求,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不抬高贷款门槛,不缩短贷款期限,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稳定连续。对有利于尽快恢复生产、有利于疫情防控、有利于增加贫困户收入的项目优先列入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已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优先安排实施,未纳入的要简化项目入库、公告公示等程序,及时予以纳入。对已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优先使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简化程序,采取以工代赈、“一事一议”等方式尽快开工建设。落实财政直补到户、扶贫小额信贷、扶贫互助资金等政策,对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种植、家庭养殖、庭院经济等“短平快”项目的贫困户加大奖补力度,按户补助最高限额补助。以县为单位集中组织货源、统筹统购,以村为单位分散发放,切实解决受疫情影响导致饲料、农药、化肥、种苗等生产资料进不来、原材料供应不足等问题。
畅通消费扶贫渠道,强化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加快扶贫产品认定,畅通扶贫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依托社会扶贫网、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等实现扶贫产品线上销售,通过设立扶贫超市、专柜、专区、专馆等实现扶贫产品线下销售。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实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贴。加大扶贫政策宣传,积极开展扶贫扶志扶智工作。及时了解帮扶村困难和需求,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扎实开展“一查一补两落实”和“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排查工作,精准建立清单台账,及时补齐短板弱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