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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公安局强力推进平安商洛建设重点工作
文章字数:1220
  本报讯(寇语 王丹)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全省公安局长会议、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市公安局按照省厅党委“三年三步走”部署,围绕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的年度要求,部署开展“平安商洛建设公安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工作,确保全年公安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落实责任,抓实抓细组织领导。以“实现全市公安工作在全省进位,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不断上升”为目标,将各项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到人,形成责任清单。市公安局成立项目化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政治部负责,直接进行结果运用,办公室、人事、组教、宣传、督察、审计、法制、科信、警务保障等部门明确职能责任。具体项目由分管局领导主抓,责任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共同责任单位“一把手”按照各自分工承担具体责任,并确定责任民警,真正做到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解决公安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实现重点突破。
  高点定位,抓实抓细目标管理。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短板、工作优势、亮点经验,将重点工作按照轻重缓急、难易程度进行分类。集中力量推进涉及全市中心工作,长期制约整体公安工作发展,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大,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和短板漏洞,以及可以显著提升公安工作能力水平,创新经验可以实现全省第一、全国领先的项目。侧重推进不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要求,影响全市公安工作发展,需要重点加以改进的问题,以及有利于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并可以在全省率先推广的工作机制。日常性推进立足于警种部门业务工作,在落实部省市要求的基础上,创新加强警务机制、实战水平,开展针对性的专项工作。
  突出重点,抓实抓细立项审批。按照“着眼高标准,力求有创造性、创新性”的原则,在将进入全国第一方阵重点任务纳入项目化管理范围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公安工作实际,组织各警种部门进行了项目申报,明确了项目申报内容的基本原则、项目类别和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以及材料报送的审核程序、申报时限。在进行初审通报后,完善项目资料和调整项目内容,广泛征求意见,由市局党委会专题进行研究审议,最终确定项目台账。经过审批,共确定“平安商洛建设公安重点工作”56项,其中涉及进入全国第一方阵重点任务31项、自主申报项目25项,覆盖每个警种部门和所有业务工作。
  严格管理,抓实抓细项目推进。制定出台了《“平安商洛建设公安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实施细则》,分章节细化了项目申报、立项审批、项目管理、调度督查、评审验收、责任分工、奖惩及结果运用等内容。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台账管理、计划管理、责任管理、信息管理。明确项目化管理日常督查模式和节点督查、月小结、季调度、年排名的具体方式。对日常检查、评审验收、联评打分等环节进行详细规定。特别对项目未启动、欠进度、未按时限落实节点任务以及违法违纪违规和影响全局整体工作推进的责任进行明确,项目评审结果及工作实效将全部依照“三项机制”进行运用,最大程度实现“公安工作目标明确化、工作成效显性化”,为推动公安工作实现整体追赶超越提供强大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