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日常监督落地生根
文章字数:2273
张溢
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第一职责,从健全日常监督体系、夯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深化“以案促改”入手,把工作向监督聚焦,把责任向监督压实,把力量向监督倾斜,形成监督无处不在的强大震慑,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完善监督体系,推动严在日常
“2019年,第三纪检监察室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多措施强化日常监督,先后参加联系县区和市直部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会5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警示教育案例,督导两个责任落实……”这是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总结年度履职情况的真实场景。日常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我市探索了一套具有地方特色的监督体系。
为使日常监督有章可循并从消除着眼落细落实,我市结合实际探索出台了《商洛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党委(党组)日常监督要点表》《领导干部日常监督要点表》和《商洛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档案管理规范》,建立起“一办法两要点一规范”的“121”日常监督体系,把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在平常,推动规范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
同时,通过聚焦重点岗位、关键少数,抓细抓实“排查问题线索、参加会议听取汇报、监督民主生活会、专项检查专项调研、督促巡视巡察整改、强化以案促改、搭建“互联网+监督平台”、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建立完善廉政档案”等“9+N”监督办法,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监督。在落实日常监督档案管理要求上,严格“一档三卷”标准,及时更新、动态管理,为监督对象精准画像,深入分析研判,梳理归纳问题,做好监督信息管理运用,整体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提高日常监督的准确性、权威性。据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统计:“2019年,我室给相关监管单位的19名县级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夯实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
2019年,柞水县市场监管局一名干部因为政治意识不强被处分,分管领导因为主体责任落实缺位被组织训诫,在全市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原来,4月28日,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王强被抽调参与第七轮巡察工作。当晚,他在“柞水市场监管群”微信群发表一些不服从单位安排、诋毁局党组等方面的不正当言论,并擅自缺席巡察工作会议,也不接受领导谈话,分管领导对此也听之任之。此后,柞水县纪委给予王强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落实监管责任不力的分管副局长实施诫勉谈话。”这是商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个典型事例。
为确保主体责任落实,我市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坚持监督工作重在细实,开展“两个责任”深化年活动。通过坚持对7个县区党委书记、67个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季度点评研判和年度述责述廉,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作用,聚焦重点岗位、关键少数,抓细抓实“9+N”监督,谈话函询2252人次,实施责任追究162件167人;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78人次,否决先进集体4个、任用对象2人。对全市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结果,组织10名党政主要领导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接受民主评议。细化党委(党组)和书记、班子成员三级“责任清单”,做实主体责任履责纪实,实施“两个责任”追究162件167人,以有力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强化政治监督,做到“两个维护”
2019年9月,市纪委公开通报:“2016年至2017年夏季,丹凤县武关镇国土所所长王启宏借核报救灾演练费用之机,虚报套取资金3540元用于单位日常招待用餐花费。2019年8月,王启宏受到警告处分。”这是他们强化政治监督从小处入手的一个事例。
为了切实强化政治监督,他们突出“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等方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使政治监督更加精准有力。围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强化监督问责,巩固拓展“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检查单位1415个、发现问题线索164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4件149人,通报曝光69起91人。
同时,围绕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20件315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72件973人,处分502人,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61件290人,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283件425人,查处营商环境领域问题122件143人,坚决杜绝在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见效。对全市党内政治生态状况进行集中研判,梳理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45条,提出意见建议38条。
完善巡察制度,增强监督实效
擦亮了巡察“探头”,围绕中省重大决策部署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突出专项巡察“专、深、透”和机动巡察“小队伍、短平快、流动哨”的特点,创新专项机动巡察方式,推进巡察向镇村延伸,一年来,市县共巡察党组织463个,发现问题5857个,移送问题线索1441个。把巡查整改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建立巡查反馈机制,完善约谈、交办、通报、问责、回访制度,对巡查发现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形成“常规+脱贫攻坚专项+X专项”模式,增强巡察监督效果。
开展“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三不”
案件查办是最有力的监督,市纪委监委在写好“以案促改”纪律审查“后半篇”上做文章,扎实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既聚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又剖析人剖析事,寻找体制机制漏洞,督促发案单位整改存在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全年共运用“以案促改”典型案例16起,召开专题促改会议24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7次,召开警示教育会30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起到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第一职责,从健全日常监督体系、夯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深化“以案促改”入手,把工作向监督聚焦,把责任向监督压实,把力量向监督倾斜,形成监督无处不在的强大震慑,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完善监督体系,推动严在日常
“2019年,第三纪检监察室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多措施强化日常监督,先后参加联系县区和市直部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会5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警示教育案例,督导两个责任落实……”这是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总结年度履职情况的真实场景。日常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我市探索了一套具有地方特色的监督体系。
为使日常监督有章可循并从消除着眼落细落实,我市结合实际探索出台了《商洛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党委(党组)日常监督要点表》《领导干部日常监督要点表》和《商洛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档案管理规范》,建立起“一办法两要点一规范”的“121”日常监督体系,把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在平常,推动规范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
同时,通过聚焦重点岗位、关键少数,抓细抓实“排查问题线索、参加会议听取汇报、监督民主生活会、专项检查专项调研、督促巡视巡察整改、强化以案促改、搭建“互联网+监督平台”、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建立完善廉政档案”等“9+N”监督办法,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监督。在落实日常监督档案管理要求上,严格“一档三卷”标准,及时更新、动态管理,为监督对象精准画像,深入分析研判,梳理归纳问题,做好监督信息管理运用,整体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提高日常监督的准确性、权威性。据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统计:“2019年,我室给相关监管单位的19名县级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夯实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
2019年,柞水县市场监管局一名干部因为政治意识不强被处分,分管领导因为主体责任落实缺位被组织训诫,在全市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原来,4月28日,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王强被抽调参与第七轮巡察工作。当晚,他在“柞水市场监管群”微信群发表一些不服从单位安排、诋毁局党组等方面的不正当言论,并擅自缺席巡察工作会议,也不接受领导谈话,分管领导对此也听之任之。此后,柞水县纪委给予王强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落实监管责任不力的分管副局长实施诫勉谈话。”这是商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个典型事例。
为确保主体责任落实,我市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坚持监督工作重在细实,开展“两个责任”深化年活动。通过坚持对7个县区党委书记、67个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季度点评研判和年度述责述廉,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作用,聚焦重点岗位、关键少数,抓细抓实“9+N”监督,谈话函询2252人次,实施责任追究162件167人;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78人次,否决先进集体4个、任用对象2人。对全市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结果,组织10名党政主要领导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接受民主评议。细化党委(党组)和书记、班子成员三级“责任清单”,做实主体责任履责纪实,实施“两个责任”追究162件167人,以有力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强化政治监督,做到“两个维护”
2019年9月,市纪委公开通报:“2016年至2017年夏季,丹凤县武关镇国土所所长王启宏借核报救灾演练费用之机,虚报套取资金3540元用于单位日常招待用餐花费。2019年8月,王启宏受到警告处分。”这是他们强化政治监督从小处入手的一个事例。
为了切实强化政治监督,他们突出“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等方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使政治监督更加精准有力。围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强化监督问责,巩固拓展“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检查单位1415个、发现问题线索164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4件149人,通报曝光69起91人。
同时,围绕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20件315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72件973人,处分502人,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61件290人,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283件425人,查处营商环境领域问题122件143人,坚决杜绝在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见效。对全市党内政治生态状况进行集中研判,梳理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45条,提出意见建议38条。
完善巡察制度,增强监督实效
擦亮了巡察“探头”,围绕中省重大决策部署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突出专项巡察“专、深、透”和机动巡察“小队伍、短平快、流动哨”的特点,创新专项机动巡察方式,推进巡察向镇村延伸,一年来,市县共巡察党组织463个,发现问题5857个,移送问题线索1441个。把巡查整改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建立巡查反馈机制,完善约谈、交办、通报、问责、回访制度,对巡查发现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形成“常规+脱贫攻坚专项+X专项”模式,增强巡察监督效果。
开展“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三不”
案件查办是最有力的监督,市纪委监委在写好“以案促改”纪律审查“后半篇”上做文章,扎实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既聚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又剖析人剖析事,寻找体制机制漏洞,督促发案单位整改存在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全年共运用“以案促改”典型案例16起,召开专题促改会议24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7次,召开警示教育会30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起到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