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办法》
文章字数:429
本报讯(记者 张力宏)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办法》。《办法》指出,要坚持党对文物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加强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传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影响力。
《办法》提出,到2025年,文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文物保护管理能力显著提高,文物机构队伍不断健全,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展示利用水平大幅提升,社会力量参与格局初步建立,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形成,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文物工作在坚定文化自信、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彰显。
《办法》明确了12项主要任务,分别是保护中华文明精神标识,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体系,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建立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发挥博物馆服务功能,加强文物流通和文物交流管理,加强科技支撑、创新人才机制,强化部门职能、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文物保护投入机制。
《办法》提出,到2025年,文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文物保护管理能力显著提高,文物机构队伍不断健全,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展示利用水平大幅提升,社会力量参与格局初步建立,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形成,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文物工作在坚定文化自信、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彰显。
《办法》明确了12项主要任务,分别是保护中华文明精神标识,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体系,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建立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发挥博物馆服务功能,加强文物流通和文物交流管理,加强科技支撑、创新人才机制,强化部门职能、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文物保护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