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文章字数:814
本报讯(记者 张力宏)近日,我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出台,就切实做好2020年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作出安排。
《商洛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出,今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紧紧围绕“查隐患、保底线、减存量、控增量、提能力”的综合防治思路,牢固树立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深入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主要目标任务分别是,制定各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不断加强镇办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县级装备配置和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守制度、零报告制度和灾险情速报制度,认真做好汛期巡查检查和应急调查工作,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商洛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不断加强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风险管控和能力建设。要组织资源、住建、水利、交通、工信、应急、林业、教育、文旅等部门,在辖区内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活动,进一步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坚持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确保应急值守规范高效,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组织协调得当有力。各级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水平。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降雨信息,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其他部门要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负责做好本部门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商洛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出,今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紧紧围绕“查隐患、保底线、减存量、控增量、提能力”的综合防治思路,牢固树立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深入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主要目标任务分别是,制定各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不断加强镇办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县级装备配置和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守制度、零报告制度和灾险情速报制度,认真做好汛期巡查检查和应急调查工作,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商洛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不断加强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风险管控和能力建设。要组织资源、住建、水利、交通、工信、应急、林业、教育、文旅等部门,在辖区内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活动,进一步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坚持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确保应急值守规范高效,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组织协调得当有力。各级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水平。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降雨信息,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其他部门要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负责做好本部门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