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强力推进作风建设专项整治
文章字数:791
  本报讯(张力)山阳县整合纪委监委、组织、督查等方面力量,建立常态巡查、派驻督战、倒查问责“三项制度”,加强作风巡查,排查突出问题,强化问题整改,开展创优评差,强力推进作风建设专项整治。
  常态作风巡查。由县纪委监委牵头,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3个常态巡查组,围绕整治重点开展作风常态巡查,直奔一线、直插现场,常态化、高频度开展常态巡查,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纠正偏差。县委巡察办对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作风建设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深入发现问题,及时移交问题线索,督促整改具体问题,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跟踪派驻督战。对作风问题突出、整改落实不力的镇办、部门单位,由工作专班将情况通报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建督战组,进驻督战。每次督战时限由督战组视情况而定,每两周上报一次督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上报情况实行督战组组长和被督战镇办、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双签字。同时,对从各种渠道收集到的问题,工作专班要综合分析研判,及时抄告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予以督导整改。
  严格倒查问责。严格执行《山阳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追责问责办法》,对作风巡查、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派驻督战、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以及群众反映、上级交办、领导批办、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要建立专账,及时处置。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反响较大的作风问题,快速跟进、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对专项整治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镇办和部门单位,以及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人员,要从严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充分发挥“以案示警”作用。
  开展创优评差。对优秀单位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嘉奖或记功。对专项整治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彻底、造成重大工作失误和影响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免职、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