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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曹店村村规民约︾中的廉洁理念
汪 鹏
文章字数:515

  《曹店村村规民约》由柞水县营盘镇曹店村村民制定并在当地推行,对村民道德行为规范和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该村规民约建立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上,继承了“讲文明、树新风、扬正气”的时代风尚,其中蕴含着丰富的廉洁文化理念,对引导村民向善向好提出了相关要求。如《曹店村村规民约》第五条中提到“红白喜事不铺张。引导村民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严禁铺张浪费、相互攀比”。并且明确提出相应的细化要求:“过事不搭建拱门、不大造声势,人情往来随礼‘份子钱’不得超过100元。其他如搬家、升学、入伍、生日、买车等事不得操办酒席。红白喜事办席不超过15桌,党员干部必须向镇纪委备案,过事每桌花费不超过300元,用烟最高限10元每盒,用酒一律用本地自产酒……”
  该村规民约制定后,村委会组织群众代表和党员干部参与宣传、落实、监督工作之中,使之内化为村民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形成互相监督、共同遵守的良好氛围。村规民约的长期坚持和扎实执行,有效遏制了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和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行为,还帮助村民破除了请“先生”看地择日、化纸烧“钱”等封建迷信活动和陈规陋习,形成了崇孝尚廉的民风,弘扬了社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