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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换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印刷经营许可证》
文章字数:626
  本报讯(马翠芳)日前,笔者从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获悉,我市换发新版《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工作已经开始,集中换证时间为7月至10月。
  本次换发范围为我市目前已审核获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的110多家出版物发行及印刷经营单位。申请换发许可证须填写《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数据收集表》《印刷经营许可证数据收集表》,加盖单位公章,将数据收集表、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提交审核。本次换证按照统一编号规则进行编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由县区换发,编号为“地区代字+县区名称+新出发+零字第+XXX(3位数编号)”;《印刷经营许可证》由市上换发,编号为“地区代字+印证字第+XXX(3位数编号)”。另外,目前我市尚属空白的《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也在本次市上核发范围,编号为“地区代字+音制证字第+XXX(3位数编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是依法从事新闻出版行业经营活动的重要许可证件。本次换发的各类新版许可证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设计,省新闻出版局统一印制并免费发放,由我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行政机关核发。换发新证后,旧证由核发机关收回统一销毁。为了确保我市换证工作按时有序完成,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要求各县区、市行政审批局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安排,加强沟通对接,严格按要求审核。同时要提升换证相关负责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主动高效为经营单位做好服务,严禁在换证中私自设置门槛,严禁以换证为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