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巧舌如簧不认罪 依法重判难逃脱
文章字数:483
  本报讯(牛亚军)由于被告人拒不认罪认罚,且具有累犯、入户盗窃老弱贫困户钱财数额巨大等从重情节,故建议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从重判处。近日,心存侥幸的被告人徐某最终被法院以盗窃罪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2019年6月1日,徐某窜至柞水县杏坪镇其妻外婆张某家欲偷盗古董盘子,当天因为其妻外婆家有人而作罢,徐某便潜伏于山坡一夜。6月2日一早,徐某通过移开张某家大门进入室内,用张某家的剪刀将卧室里的两个木箱子的锁叶剪断,实施了盗窃行为,共偷盗现金3.2万元和一个白底蓝字的瓷盘子。被害人张某夫妻两人均年过八旬,儿子死亡多年,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平日依靠养老金和低保金及采草药卖钱生活。而徐某不足30岁,年富力强且曾因盗窃被判刑出狱不足一年。柞水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徐某入户盗窃他人财物3.2万元,依据相关规定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为数额巨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徐某因盗窃刑满释放不足一年又再次犯罪,属累犯。到案后虽不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但依据全案证据可认定徐某的盗窃事实,故建议法院从重判处。法院经审理认为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2020年7月1日从重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