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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公告
文章字数:644
  根据商洛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安排,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将于7月-8月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了在执法检查中突出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监督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相关要求,欢迎社会各界向执法检查组提出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此次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截止日期为8月10日,公众可致电或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914)2312078,联系邮箱:slrdhzw@163.com,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执法检查的重点是:(1)土壤污染防治法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重点企业是否进行了责任落实。(2)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落实情况。包括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已收储地块调查评估等工作实施情况。(3)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制度实施情况。包括点位设置是否做到全覆盖、是否按照监测规范进行例行监测。(4)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制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实行动态更新、是否进行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并公开监测结果、是否建立排污年度报告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5)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包括是否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治理修复工作是否有效开展。(6)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措施执行情况。包括是否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是否实施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是否落实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管理制度。
 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