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开展“剑网2020”专项行动
文章字数:853
本报讯(马翠芳)近日,根据省版权局、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和网信办关于开展“剑网2020”专项行动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加大网络版权执法力度,提高网络版权保护水平,保障有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版权正常秩序,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网信办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7月至10月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大权利人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视听、网络游戏、在线教育等热点问题,重点开展五项工作:一是开展视听作品版权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院线电影网络版权专项保护,严厉打击短视频、电影、流媒体等领域未经授权的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二是开展电商平台版权专项整治。加强对大型电商平台的版权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网店销售侵权盗版产品的行为,重点打击网店销售侵权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数据库的行为,重点整治网店使用盗版图片、音乐、视频等行为。三是开展社交平台版权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未经授权转载新闻作品、传播他人图片的侵权盗版行为。四是开展在线教育版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在线教育中未经授权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重点监管“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的侵权盗版行为,切断盗版网课灰色产业链条。五是巩固重点领域版权治理成果。严打网络游戏私服、外挂、知识分享领域等存在的抄袭改编、复制数据库的侵权盗版行为,继续巩固网络文学、动漫、网盘、应用市场、网络广告联盟等领域取得的工作成果,维护良好的网络版权秩序。
专项行动期间,市委宣传部等四部门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息沟通,深化部门协作,突出案件查办,综合运用约谈、预警、责令整改等手段,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行政监管力度。加强“两法衔接”,对构成犯罪的侵权盗版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进一步深化政企合作,充分发挥权利人、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第三方机构的“信息员”作用,调动多方主体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构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社会共治格局。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大权利人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视听、网络游戏、在线教育等热点问题,重点开展五项工作:一是开展视听作品版权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院线电影网络版权专项保护,严厉打击短视频、电影、流媒体等领域未经授权的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二是开展电商平台版权专项整治。加强对大型电商平台的版权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网店销售侵权盗版产品的行为,重点打击网店销售侵权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数据库的行为,重点整治网店使用盗版图片、音乐、视频等行为。三是开展社交平台版权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未经授权转载新闻作品、传播他人图片的侵权盗版行为。四是开展在线教育版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在线教育中未经授权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重点监管“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的侵权盗版行为,切断盗版网课灰色产业链条。五是巩固重点领域版权治理成果。严打网络游戏私服、外挂、知识分享领域等存在的抄袭改编、复制数据库的侵权盗版行为,继续巩固网络文学、动漫、网盘、应用市场、网络广告联盟等领域取得的工作成果,维护良好的网络版权秩序。
专项行动期间,市委宣传部等四部门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息沟通,深化部门协作,突出案件查办,综合运用约谈、预警、责令整改等手段,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行政监管力度。加强“两法衔接”,对构成犯罪的侵权盗版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进一步深化政企合作,充分发挥权利人、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第三方机构的“信息员”作用,调动多方主体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构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