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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入选国家级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将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5000万元
文章字数:488
  本报讯(党率航)日前,财政部下发《关于2020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商洛市成功入选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并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5000万元。
  为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着力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健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自2019年起,中央财政通过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支持一定数量的试点城市,鼓励试点城市先行先试,探索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实现增加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规模、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目标。奖励资金可用于试点城市金融机构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或代偿,也可用于试点城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奖励资金与试点城市工作绩效挂钩,并根据绩效评价和抽评结果进行资金结算。
  据悉,今年我省共有10个市(区)申报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经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上报方案组织评审,通过竞争方式对参评的10个市(区)进行评审打分、公示,商洛市和杨凌示范区在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方面实施方案翔实具体、可操作性强,经财政部确定并下拨试点城市奖补资金各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