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民藏匿枪支被判缓刑
文章字数:537
本报讯(牛亚军)7月28日,柞水县乾佑街办的任某就因为捡到一支枪并藏匿,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4年,任某到山上砍柴时发现一把改制射钉枪,任某便把该枪带回家藏匿,2017年又把该枪借给颜某使用。后颜某因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发案,公安机关在搜查中发现涉案枪支。后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改制射钉枪属于法律意义上禁止持有的枪支,任某也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而被立案追诉。此案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后,柞水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任某系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其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任某在审查起诉期间自愿认罪认罚,确有悔罪表现,且是初犯,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建议法院以被告人任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经开庭审理,该县法院及辩护律师均认为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准确适当,遂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检察官提醒: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国家制定了《枪支管理法》等规范枪支管理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反枪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如公民擅自持有枪支将对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一定的危害,公民捡到枪支都应当立即上缴公安机关。
2014年,任某到山上砍柴时发现一把改制射钉枪,任某便把该枪带回家藏匿,2017年又把该枪借给颜某使用。后颜某因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发案,公安机关在搜查中发现涉案枪支。后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改制射钉枪属于法律意义上禁止持有的枪支,任某也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而被立案追诉。此案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后,柞水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任某系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其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任某在审查起诉期间自愿认罪认罚,确有悔罪表现,且是初犯,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建议法院以被告人任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经开庭审理,该县法院及辩护律师均认为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准确适当,遂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检察官提醒: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国家制定了《枪支管理法》等规范枪支管理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反枪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如公民擅自持有枪支将对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一定的危害,公民捡到枪支都应当立即上缴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