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访施策解难题群众送旗致谢意
文章字数:516
本报讯(冀喜良 李重立)8月13日,商州区板桥镇群众梁某及其亲属将一面绣着“心系百姓献真情、为民办事好警察”字样的锦旗送到洛南县公安局,对洛南县公安局及时化解信访疑难,解决实际问题表示感谢。
据了解,梁某的丈夫李某于2018年10月31日在洛南县城区三角广场被王某伤害致死,犯罪嫌疑人王某当场畏罪自杀死亡。李某死亡后,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2019年9月,李某的妻子梁某多次到洛南县公安局反映诉求,请求予以困难救助。
接到诉求后,洛南县公安局了解真实情况,将此作为群众反映的重点事项进行办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多次与洛南县委政法委、县信联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等部门沟通汇报、咨询会商,一致认为梁某的丈夫被犯罪嫌疑人侵害导致死亡,属刑事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死亡后无法落实赔偿责任,受害人家属家庭确实困难,请求困难救助符合政策。据此,洛南县公安局分别向洛南县信联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对受害人家属予以困难救助和司法救助。
今年3月,经洛南县信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对梁某予以一次性困难救助5万元。与此同时,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通过司法救助渠道为梁某申请到两万元救助金。目前,两项困难救助资金均按程序拨付到位,梁某对市、县公安机关的协调救助深表谢意。
据了解,梁某的丈夫李某于2018年10月31日在洛南县城区三角广场被王某伤害致死,犯罪嫌疑人王某当场畏罪自杀死亡。李某死亡后,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2019年9月,李某的妻子梁某多次到洛南县公安局反映诉求,请求予以困难救助。
接到诉求后,洛南县公安局了解真实情况,将此作为群众反映的重点事项进行办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多次与洛南县委政法委、县信联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等部门沟通汇报、咨询会商,一致认为梁某的丈夫被犯罪嫌疑人侵害导致死亡,属刑事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死亡后无法落实赔偿责任,受害人家属家庭确实困难,请求困难救助符合政策。据此,洛南县公安局分别向洛南县信联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对受害人家属予以困难救助和司法救助。
今年3月,经洛南县信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对梁某予以一次性困难救助5万元。与此同时,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通过司法救助渠道为梁某申请到两万元救助金。目前,两项困难救助资金均按程序拨付到位,梁某对市、县公安机关的协调救助深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