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提升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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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全面创建、全域创建、全民创建的系统工程,不仅对硬件建设有清晰的标准,对软实力也有明确的要求。我们唯一的途径就是扎扎实实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逐项整改、全面改进。
公益宣传再加强。要提升宣传品质,确保用字规范,阐释准确,主题齐全,抓紧对品位不高、内容过时、破损破旧的公益广告及时更换,做到内容齐全、形式多样、视觉美观。要升级宣传载体,积极推进公益宣传载体多样化,无论是画面内容,还是呈现形式,都要与周边景观相融合、与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整体提升城市公益宣传视觉效果。要提高宣传标准,新闻媒体要广泛发布公益广告和创建动态消息,常态化设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栏目,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市民素质再提升。要通过创建文明城市来培育人、塑造人,让每个市民都成为展现和传递城市文明的使者。要深化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推选活动,让讲文明、懂礼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集中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文明用语、文明用餐、文明出行等专项行动,普及公共场所文明礼仪规范。
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交通、商业、医疗、金融等窗口行业文明服务水平,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着力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广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创建工作构筑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通过不懈努力,持续提升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软实力,并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与业务工作一体部署、同步推进,聚焦短板弱项、抓好问题整改,坚决打好打赢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