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机关工委号召党员干部向灾区捐款
文章字数:505
本报讯近日,市委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号召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向我市受灾地区捐款的通知》,号召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受灾地区的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来,踊跃带头捐款。
通知要求,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当先锋、作表率,积极投身到防汛救灾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开展捐款捐物,用实际行动体现责任与担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团结带动党员干部,为我市防汛救灾工作奉献爱心、贡献力量。
市直机关各直属党组织要积极广泛动员,捐款活动要采取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原则,不提硬性要求,不搞强迫命令,不得采取从工资收入中统一扣缴的做法。前期已自愿捐款的,可不再捐款,同时计入本单位(本系统)党员捐款总数。
市直党员干部捐款由党员所在党支部代收,并登记造册,登记名册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各直属党组织收到党员自愿捐款后,要及时全额交给商洛市红十字会,统一用于我市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各直属党组织要及时将本单位(本系统)党员捐款捐物情况汇总表报市委机关工委,同时对在捐款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做好宣传报道。
(市委机关工委供稿)
通知要求,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当先锋、作表率,积极投身到防汛救灾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开展捐款捐物,用实际行动体现责任与担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团结带动党员干部,为我市防汛救灾工作奉献爱心、贡献力量。
市直机关各直属党组织要积极广泛动员,捐款活动要采取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原则,不提硬性要求,不搞强迫命令,不得采取从工资收入中统一扣缴的做法。前期已自愿捐款的,可不再捐款,同时计入本单位(本系统)党员捐款总数。
市直党员干部捐款由党员所在党支部代收,并登记造册,登记名册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各直属党组织收到党员自愿捐款后,要及时全额交给商洛市红十字会,统一用于我市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各直属党组织要及时将本单位(本系统)党员捐款捐物情况汇总表报市委机关工委,同时对在捐款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做好宣传报道。
(市委机关工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