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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关于“抢抓高铁建设机遇推动商洛追赶超越发展”的调研协商报告
商洛市政协课题调研组
文章字数:4067



  西十高铁、西康高铁建设项目是中省确定实施的重点项目,是我省实现“市市通高铁”目标的重要举措,对于统筹秦巴山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我市“十三五”期间强力推进的重大交通项目,是商洛“十三五”“十四五”促投资、稳增长,推动商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重大项目。
  为抢抓高铁建设机遇,助力商洛追赶超越发展,按照市政协年度工作安排,7月13日至16日,在市政协周青海副主席带领下,市政协经济委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围绕调研主题,先后赴咸阳、宝鸡考察学习,深入山阳、商州开展专题调研,广泛进行议政协商,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了对于加快推进高铁建设工作的一些有益思考。
  基本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西十高铁、西康高铁建设工作,经过相关县区和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我市高铁建设前期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主要表现在:
  1.成立工作机构,高铁项目成功纳入国家规划。市委成立了高铁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商洛市高铁建设服务办公室、高铁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县区也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共同推进高铁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向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国铁集团汇报争取,并在每年全国两会期间,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建议将两条高铁项目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设;积极联络沿线各市政府、民主党派、社团组织等,向中省共同呼吁,争取引起高层重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西十、西康高铁都已纳入国家规划。
  2.反复沟通协调,高铁线站方案得到持续优化。为争取高铁途经商洛,我市针对多个线路走向方案,通过不懈努力,最终使西十高铁线路走向确定为途经商洛方案;从脱贫攻坚、陕鄂局界站、城际始发站等方面据理说明,得到了中省认可,同意西十高铁在山阳县既设山阳站、又设漫川关站,西康高铁在柞水县既设柞水站、又设太河站,实现了我市预期目标;先后多次对商洛西站的方案进行优化,形成了《商洛西站规划设计建议方案》,一定程度解决了站位选址位于城市总规以外,客观存在发展空间小、可开发用地少、交通组织难、视觉效果差等问题;为满足未来发展需求,积极争取将商洛西站站房面积由原方案1.2万平方米,调整至现在的2万平方米。
  3.开辟绿色通道,可研批复前置要件基本办理到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区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高铁可研、设计审批前置要件的办理工作,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基本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了要件办理。截至目前,西十高铁可研报告于2020年4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初步设计于5月通过国铁集团审查,涉及我市的前期手续和重大事项基本办理到位。西康高铁可研报告已于2019年4月获得国铁集团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初步设计于10月获得国铁集团批复,当前正在加快办理建设用地审批、研究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筹措资本金、推进施工招标等各项前期工作。
  4.积极协调争取,高铁项目资本金基本得到解决。经与省政府及省财政厅充分对接协商,西十、西康高铁资本金,将由省上分5年通过统一申请发行高铁专项债券资金解决。以后年度分别由省、市、县按分担比例负责偿还。按照省交通厅要求,我市已将西十、西康两条高铁申请专项债券筹措方案上报,高铁项目资本金将基本得到解决。目前,已顺利从新增地方债中筹措5亿元高铁建设专项资金,可保障项目开工第一年资本金需求。
  5.全力抓早动快,征地拆迁前期工作顺利启动。市高铁项目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高铁项目用地预审,及时调整了土地规划用途,土地预审报告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复;配合省高铁管理处和规划设计单位,核清了我市两条高铁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数量,制定了全市高铁用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预算方案;对两条线4个县区先后发布了高铁线路管控通告,积极开展了经常性巡查,采取严格管控措施,较好地保障了高铁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
  存在问题
  我市高铁建设项目前期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1.抢抓高铁建设契机,推动商洛发展的意识不强。高铁项目是带动商洛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也是提升未来城市品位的战略性举措。但从目前项目推进现状及相关市级规划情况来看,我市对高铁项目重大意义的认识还不够深刻,项目前期思想准备不够充分,相关战略性谋划不足,用力用心用情抓好高铁项目建设,推动我市实现追赶超越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中心站点建设规划,与中心城区建设规划有效衔接不够。受高铁线路规划和商洛山区地形地貌等因素影响,商洛西站建筑设计方案虽经多次优化,但实事求是来看,在站房朝向、站线关系、交通连接、建筑风貌等方面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尤其是在中心站点与中心城区建设规划有效衔接、同步建设方面还需继续加力。
  3.围绕高铁站点布局,带动区域经济开发相关规划滞后。当前,涉及高铁建设的相关县区,在高铁线站建设工作及高铁站点周边配套设施建设方面积极作为,但对于未来县区发展如何实现与高铁项目深度融合、如何科学规划县区其他项目与高铁项目靠拢关联、如何强优势、补短板,充分借助高铁项目要素资源,实现县区经济追赶超越发展的系统性规划还相对滞后。
  4.发挥高铁线站效能,布局我市未来发展谋划不足。受地理条件等因素影响,我市高铁站点多分布于城区外围,且间隔距离较远,叠加效应难以形成,造成单个站点辐射带动作用有限,高铁线站总体效能难以充分发挥。对我市高铁途经区域进行市级统筹谋划,发挥区域整体优势,针对性布局我市未来高铁关联产业的谋划规划不足。
  5.依法实施巡察管控,高铁项目建设环境保障还需加强。市级有关部门虽已发布了高铁线路管控通告,并积极开展了经常性巡查。但在高铁线路征用范围内乱占乱建、乱挖滥采、抢栽抢种等违法投机行为仍时有发生,随着开工日期临近,相关执法及保障性工作仍需继续加强。
  工作建议
  1.以高铁建设为契机,增强推进商洛发展意识。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从商洛未来发展的战略性高度,深刻认识高铁建设对于商洛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全面动员,高位推进,尽快形成全市各方关注支持、各级抢抓快动、群众理解配合的良好工作氛围。二要高规格系统谋划。要切实解放思想,放大格局,拓宽视野,面向未来,高规格、高起点系统谋划我市高铁建设项目及其后续相关产业,为未来全市“高铁经济”发展指明方向、规划蓝图。三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要建强高铁项目组织机构,选派精兵强将,抓紧解决相关问题,促成项目尽快开工建设。要明确高铁项目市、县区建设主体,明晰各自权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要压实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统筹资源要素,整合人员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加快推动高铁项目向前发展。
  2.以中心站点为辐射,带动中心城区提档升级。一要高标准规划设计商洛西站。要按照“高点起步、适度超前”的设计理念,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协调,充分表达意愿诉求,力争最优规划设计方案。要在注重科学性和便捷性的同时,还应注重与商洛历史传统文化及周边地貌环境的深度契合,做到美观醒目、端庄大气、富有特色,使其真正成为展现商洛特色和魅力的新窗口;二要设计建设功能完善的新型城市综合交通经济体。按照建设高水平高铁生态商务区的标准,合理布局功能分区,变单纯的对外交通集散地为承载城市交通、商贸、物流、科技、文旅等更多功能的综合服务区。要优化中心站点周围交通组织,高标准设计建设连接中心城区与站点的“高铁大道”(路面宽度应不少于30米),加强高铁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的衔接,力争做到与城市公共交通零距离换乘,实现公路铁路无缝对接;三要借鉴宝鸡市“高铁新城”建设理念,带动中心城区建设提档升级。要充分发挥属地优势,拉大中心城区城市框架,强化与南秦新区深度融合发展,吸纳集聚高铁站点带来的要素资源,在中心城区高水平培育房地产、商贸、物流、交通、餐饮、住宿等项目建设,实现高铁中心站点与中心城区同频建设、同步发展。
  3.以高铁站点为中心,精心制定区域开发规划。一要以高铁站点为中心,完善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规划。要按照“小”城“大”站的思路,高规格规划设计站前广场、交通枢纽、亮化美化及文化创意等基础配套设施,突出便捷性、科技性及特色型,打造一批令人印象深刻、耳目一新的高铁站点;二要围绕高铁站点,规划培育一批高铁相关项目。要紧扣高铁速度优势,认真研究乘客消费特征,精品化打造一批休闲餐饮、旅游民宿、沉浸式乡村体验等项目,变高铁途经优势为市场优势,最大程度扩大高铁项目红利;三要依托高铁线站,调整区域产业布局规划。要把区域经济发展与高铁项目建设有机融合,科学规划县区未来发展向高铁项目靠拢关联,尤其要在高铁如何带动三产扩容升级上下功夫,倾心打造地域消费名片,不断增强三产对区域经济的支撑作用。
  4.以高铁线站为轴心,积极打造“商洛中线开发带”。一是建议变串珠式格局为整体式优势,将商洛境内高铁线站途经区域定为“商洛中线开发带”,打破县区行政管辖范围,由市上统一统筹规划发展,明确各站点区域定位,发展相关特色产业,打造商洛经济新引擎;二是建议将整体推进高铁途经县区发展,纳入我市“十四五”规划,从政策倾斜、资金支持、人员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使相关县区的高铁经济配套发展要素建设和高铁项目建设共同推进;三是建议相关县区要增强融入“商洛中线开发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分析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现状,认真研究制定高铁经济发展规划,实现县区间优势互补,更好彰显“商洛中线开发带”整体优势。
  5.以环境保障为抓手,确保高铁建设顺利进行。一要做好线站规划信息管控。各有关单位要对高铁项目线站规划信息严格保密,从源头上杜绝项目沿线投机建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二要做好线路管护巡察。涉及高铁建设的各县区政府及自然资源、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线站周边区域管控,红线范围划定,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对于在项目周边乱建乱占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纠正;三要做好站点沿线基层组织、群众与项目建设方的沟通协调工作,为施工建设提供良好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