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挪用的背后是轻教侮法
文章字数:1351
据人民网9月7日消息,贵州省委决定对拖欠教师工资补贴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等问题的大方县政府县长作停职检查处理,对大方县政府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县长和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作免职处理。对大方县拖欠的教师绩效工资及各类津贴补贴、欠缴教师的“五险一金”,确保今年9月10日前发放补缴到位;对大方县违规挪用的教育专项经费,确保年底前全部归还到位。对融资平台公司违规吸纳资金、变相强制教师存款入股、截留学生生活补贴等问题,将深入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在教师节到来前夕,这则消息特别吸引人的眼球,对广大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对大方县的老师们来说,这无疑是个福音。但笔者听闻后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一拖欠就是5年,一曝光就是5亿元。这样的事发生在国家三令五申要求“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社会尊师重教蔚然成风的大背景下,着实让人有几分诧异。从表面上看,大方县的拖欠挪用固然是因为财政贫穷,而深度追究一下,背后的实质是轻教侮法。
公开信息显示,大方县财政困难,2019年的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仅有6.39亿元,而支出达到62.9亿元,开支是收入的近10倍。在当年财政收入仅增长2.7%的情况下,财政预算支出却同比增长了23.5%,如此高增长的财政支出,表明大方县在别的开支上很大方,并未穷到“无米下锅”的地步。退一步来说,即使县财政困难,需要全县干部职工共同负担,以体现公共财政共同分享,也不能只分摊给教师队伍。如果说拖欠教师工资和津贴、未及时为教师缴纳社保,尚可用“财政困难”来搪塞,那么擅自改变教育专项经费用途、挪用教育资金,变相强制要求教师存款入股,则实属主动“乱作为、恶作为”了。特别是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大方县相关部门压制报复举报人,刻意隐瞒这个事实,这才是令人深感可怕的事情。这更能客观地说明,大方县拖欠挪用教师工资、教育经费,其实与“贫穷”并无直接因果关系。关键在于当地政府领导并未把尊师重教,保障教师权益放到“心”上,并未把国家科教兴国的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准则,表明在不少地方,尊法崇法,建设法治政府,实现依法行政还有很大矩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文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证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财政教育经费要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也明确,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显然,国家的这些法律制度在大方县被大打折扣,两个“优先保障”变成了率性而为。如果这些法规制度能够得到刚性执行的话,拖欠、挪用教师工资和教育经费的违法行为,就不可能长期听之任之。
“再穷不能穷教育”,从来就不是一句空话,大方县的违法行为终于受到追责问责,这为地方主政者再次敲响了警钟。党和政府一直倡导尊师重教,反复强调科教发展是发展经济、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先导。拖欠教师工资于法相悖,尤其是对像大方这样的欠发达县区来说,对教育的投资恰恰应大方一些,否则,伤害的就不仅仅是教师群体,就会损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根脉。不尊重教师、不重视人才教育,这正是贫困地区经济社会落后的主因。
在教师节到来前夕,这则消息特别吸引人的眼球,对广大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对大方县的老师们来说,这无疑是个福音。但笔者听闻后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一拖欠就是5年,一曝光就是5亿元。这样的事发生在国家三令五申要求“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社会尊师重教蔚然成风的大背景下,着实让人有几分诧异。从表面上看,大方县的拖欠挪用固然是因为财政贫穷,而深度追究一下,背后的实质是轻教侮法。
公开信息显示,大方县财政困难,2019年的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仅有6.39亿元,而支出达到62.9亿元,开支是收入的近10倍。在当年财政收入仅增长2.7%的情况下,财政预算支出却同比增长了23.5%,如此高增长的财政支出,表明大方县在别的开支上很大方,并未穷到“无米下锅”的地步。退一步来说,即使县财政困难,需要全县干部职工共同负担,以体现公共财政共同分享,也不能只分摊给教师队伍。如果说拖欠教师工资和津贴、未及时为教师缴纳社保,尚可用“财政困难”来搪塞,那么擅自改变教育专项经费用途、挪用教育资金,变相强制要求教师存款入股,则实属主动“乱作为、恶作为”了。特别是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大方县相关部门压制报复举报人,刻意隐瞒这个事实,这才是令人深感可怕的事情。这更能客观地说明,大方县拖欠挪用教师工资、教育经费,其实与“贫穷”并无直接因果关系。关键在于当地政府领导并未把尊师重教,保障教师权益放到“心”上,并未把国家科教兴国的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准则,表明在不少地方,尊法崇法,建设法治政府,实现依法行政还有很大矩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文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证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财政教育经费要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也明确,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显然,国家的这些法律制度在大方县被大打折扣,两个“优先保障”变成了率性而为。如果这些法规制度能够得到刚性执行的话,拖欠、挪用教师工资和教育经费的违法行为,就不可能长期听之任之。
“再穷不能穷教育”,从来就不是一句空话,大方县的违法行为终于受到追责问责,这为地方主政者再次敲响了警钟。党和政府一直倡导尊师重教,反复强调科教发展是发展经济、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先导。拖欠教师工资于法相悖,尤其是对像大方这样的欠发达县区来说,对教育的投资恰恰应大方一些,否则,伤害的就不仅仅是教师群体,就会损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根脉。不尊重教师、不重视人才教育,这正是贫困地区经济社会落后的主因。